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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漳浦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方案》的通知

浦安委〔2023〕9号

漳浦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漳浦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漳浦盐场,各工业园(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漳浦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漳浦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8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浦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方案

 

一、漳浦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陈爱棋 县委书记

吴丁顺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主任:冯建辉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主任:陈石金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邹永刚  县政府党组成员、人武部部长

卢秀云  县政府副县长

林  晖  县政府副县长

苏诚斌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连少鹏  县政府副县长

洪和庭 县政府副县长

许坤煌  县政府副县长

黄松周  县政府副县长

        王龙平  县政府副县长

陈志元  县政府副县长

        陈美慧  县政府二级调研员

        张秀华  县政府三级调研员

      卢长贵  县政府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专职副主任:王建峰  县应急局局长

成    员:方晓明  县委办公室主任

蓝周全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耀胜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赵  弘  县委宣传部部务会成员、网信办主任

蓝永强  县委政法委委务会成员

林为国  县委编办主任

林机套  县委宣传部部务会成员、文明办主任

杨毅波  县法院副院长

陈永强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许志明  县发改局局长

卢辉达  县教育局局长

林建国  县工信局局长

陈世杰  县民宗局局长

林长盛  县公安局副局长

许九德  县民政局局长

黄艺军  县司法局局长

黄文元  县财政局局长

陈湘海  县人社局局长

林龙喜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旺有  漳浦生态环境局局长

洪艺明  县住建局局长

许志刚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森辉  县水利局局长

陈  斌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毅卿  县文体旅局局长

王志伟  县卫健局局长

黄乙滨  县退役军人局局长

陈建榴  县林业局副局长

柯文伟  县海洋渔业局局长

王瑞东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志勇  县城管局局长

蔡立芬  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陈洁秋  县统计局局长

        陈熊武  县地震办主任

陈裕斌  县供销社主任

陈志勇  县二轻联社主任

林芳艺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王艺明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吴海洲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卢大玮  团县委书记

何惠珠  县妇联主席

蓝振祥  县残联理事长

陈登辉  县气象局局长

林树盛  漳浦公路分中心主任

        许  坤  漳州海事局海巡执法支队支队长

        安  乐  漳州海警局漳浦工作站站长

李仕坤  漳浦银保监组组长

陈武跃  县邮政公司总经理

张殷芳  中国人保财险漳浦支公司经理

杨  宇  中石化漳浦分公司经理

林明木  中石油漳浦分公司经理

黄良平  国网漳浦供电公司总经理

沈火权  中国电信漳浦分公司总经理

  黄镇武  中国移动漳浦分公司总经理

许耿锋 中国联通漳浦分公司总经理

县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承担县安委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局长王建峰兼任,副主任由县应急局游瑞元、魏海泉、林长辛、邱宝清、蔡彬荣、魏展华兼任。县安委会组成人员因工作或职务发生变动时,由继任者自然接任,不再另行文通知。

二、行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组

县安委会设立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牵头单位和主要职责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

各行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牵头单位,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牵头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工作组

组  长:王建峰 县应急局局长

副组长:游瑞元  县应急局副局长

林芳艺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员单位:县应急局、发改局、工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漳浦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卫健局、住建局、 财政局(国资办)、人社局、消防救援大队、气象局等。

工作职责:(1)统筹强化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监管执法,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督促指导成员单位照单履职,形成监管合力;(2)统筹推进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预防体系”建设,提升行业企业本质安全,防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3)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处置能力;(4)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升从业人员和群众安全意识。

(二)燃气安全整治工作组

组  长:王志勇  县城管局局长

副组长:胡银峰  县城管局市容管理处副主任

成员单位:县城管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公安局、教育局、卫健局、民政局、文体旅局、民宗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消防救援大队等。

工作职责:(1)统筹强化燃气领域安全监管执法,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督促指导成员单位照单履职,形成监管合力;(2)统筹推进燃气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行业企业本质安全,防范燃气安全事故事件发生;(3)健全完善燃气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燃气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处置能力;(4)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升从业人员和群众安全意识。

(三)建筑施工、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组

组  长:洪艺明  县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胡茂辉  县住建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住建局、应急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局、工信局、公安局、教育局、卫健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文体旅局、民宗局、消防救援大队等。

工作职责:(1)统筹强化建筑施工和自建房领域安全监管执法,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督促指导成员单位照单履职,形成监管合力;(2)统筹推进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自建房安全治理,提升行业企业本质安全,防范建筑施工和自建房领域安全事故事件发生;(3)健全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处置能力;(4)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和自建房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升从业人员和群众安全意识。

(四)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组

组  长:王艺明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副组长:苏晓彬  县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成员单位: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工作职责:(1)统筹强化消防安全监管执法,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督促指导成员单位照单履职,形成监管合力;(2)统筹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专项治理,督促行业、系统和社会单位贯彻消防法规,整改火灾隐患,防范消防安全事故事件发生;(3)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火灾事故救援处置能力;(4)组织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提升企事业单位职工和群众安全意识。

(五)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组

组  长:钟富天  县公安局政委

副组长:林芳艺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洪  燕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工信局、财政局、卫健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应急局、住建局、城管局、教育局、文体旅局、农业农村局、消防救援大队、气象局、漳浦银保监组等。

工作职责:(1)统筹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执法,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督促指导成员单位照单履职,形成监管合力;(2)统筹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联合执法、异地执法和溯源追责,防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事件发生;(3)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应急演练,提升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处置能力;(4)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升从业人员和群众安全意识。

(六)交通运输安全整治工作组

组  长:许志刚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洪  燕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公安交警大队)、住建局、城管局、教育局、文体旅局、农业农村局等。

工作职责:(1)统筹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执法,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督促指导成员单位照单履职,形成监管合力;(2)统筹推进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道路交通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行业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防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事件发生;(3)健全完善交通运输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应急演练,提升交通事故救援处置能力;(4)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升从业人员和群众安全意识。

(七)渔船安全整治工作组

组  长:柯文伟  县海洋渔业局局长

副组长:王鲁安  县海洋渔业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成员单位:县海洋渔业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漳州海警局漳浦工作站等。

工作职责:(1)统筹强化渔船安全监管执法,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督促指导成员单位照单履职,形成监管合力;(2)统筹推进渔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船东船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渔船安全事故事件发生;(3)健全完善渔船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应急演练,提升渔船安全事故救援处置能力;(4)组织开展渔船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升从业人员和群众安全意识。

(八)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组

组  长:王建峰  县应急局局长

副组长:蔡彬荣  县应急局二级主任科员

林福建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应急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漳浦生态环境局、林业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国网漳浦供电公司等。

工作职责:(1)统筹强化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监管执法,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督促指导成员单位照单履职,形成监管合力;(2)统筹推进非煤矿山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预防体系”建设,提升行业企业本质安全,防范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3)健全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应急演练,提升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处置能力;(4)组织开展非煤矿山领域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升从业人员和群众安全意识。

(九)陆上长输油气输送管道保护整治工作组

组  长:林建国  县工信局局长

副组长:许志强  县工信局副局长

吴伟强  县发改局二级主任科员

魏海泉  县应急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局、应急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水利局等。

工作职责:(1)负责全县陆上长输油气管道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指导督促各乡镇场、工业园区陆上长输油气管道设施保护工作,协调处理油气管道保护重大问题;(2)督促油气管道企业和有关单位履行管道设施保护职责,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3)组织开展全县管道设施保护专项工作,指导督促油气管道企业落实管道保护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建立油气管道保护保障工作机制。

(十)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组

组  长:王建峰  县应急局局长

副组长:游瑞元  县应急局副局长

林  峰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成员单位:县应急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人社局、漳浦生态环境局、卫健局、消防救援大队、气象局、供销社等。

工作职责:(1)统筹强化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执法,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督促指导成员单位照单履职,形成监管合力;(2)统筹推进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预防体系”建设,提升行业企业本质安全,防范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3)健全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处置能力;(4)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领域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升从业人员和群众安全意识。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工作组

组  长:王瑞东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魏其荣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应急局、工信局、公安局、住建局、漳浦生态环境局、消防救援大队、文体旅局、教育局、卫健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财政局(国资办)、城管局等。

工作职责:(1)统筹强化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监管执法,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督促指导成员单位照单履职,形成监管合力;(2)统筹推进特种设备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行业企业本质安全,防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3)健全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救援处置能力;(4)组织开展特种设备领域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升从业人员和群众安全意识。

(十二)工贸行业(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烟草等)安全整治工作组

组  长:王建峰  县应急局局长

副组长:蔡彬荣  县应急局二级主任科员

许志强  县工信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应急局、工信局、卫健局、住建局、财政局(国资办)、漳浦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

工作职责:(1)统筹强化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督促指导成员单位照单履职,形成监管合力;(2)统筹推进工贸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工贸行业标准化创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提升行业企业本质安全,防范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3)健全完善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处置能力;(4)组织开展工贸行业领域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升从业人员和群众安全意识。

(十三)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组

组  长:许  坤  漳州海事局海巡执法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宋  军  漳州海事局海巡执法支队副大队长

成员单位:漳州海事局海巡执法支队、漳州海警局漳浦工作站、县海洋渔业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

工作职责:(1)统筹强化水上交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督促指导成员单位照单履职,形成监管合力;(2)统筹推进水上交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防范水上交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3)健全完善水上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应急演练,提升水上交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处置能力;(4)组织开展水上交通领域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升从业人员和群众安全意识。

(十四)内河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组

组  长:许志刚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洪  燕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海洋渔业局等。

工作职责:(1)统筹强化内河交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督促指导成员单位照单履职,形成监管合力;(2)统筹推进内河交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防范内河交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3)健全完善内河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内河交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处置能力;(4)组织开展内河交通领域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升从业人员和群众安全意识。

(十五)旅游安全整治工作组

组  长:黄毅卿  县文体旅局局长

  副组长:张华东  县文体旅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文体旅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海洋渔业局、工信局、教育局、水利局、公安局、漳浦生态环境局、卫健局、消防救援大队、气象局、民宗局、财政局(国资办)、县委台港澳办等。

工作职责:(1)统筹强化旅游行业安全监管执法,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督促指导成员单位照单履职,形成监管合力;(2)统筹推进旅游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防范旅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3)健全完善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应急演练,提升旅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处置能力;(4)组织开展旅游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升从业人员和群众安全意识。

(十六)学校安全整治工作组

组  长:卢辉达  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胡志阳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二级主任科员

成员单位:县教育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等。

工作职责:(1)统筹强化学校安全监管,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督促指导成员单位照单履职,形成监管合力;(2)统筹推进学校、校车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防范学校、校车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3)健全完善学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应急演练,提升校园安全事故救援处置能力;(4)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升师生安全意识。

(十七)危险废物整治工作组

组  长:杨旺有  漳浦生态环境局局长

  副组长:彭展科  漳浦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漳浦生态环境局、应急局、工信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等。

工作职责:(1)统筹强化危险废物安全监管执法,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督促指导成员单位照单履职,形成监管合力;(2)统筹推进危险废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防范危险废物安全事故发生;(3)健全完善危险废物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危险废物安全事故救援处置能力;(4)组织开展危险废物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升从业人员和群众安全意识。

(十八)乡镇船舶和“三无”船舶整治工作组

组  长: 柯文伟  县海洋渔业局局长

副组长:王鲁安  县海洋渔业局二级主任科员

魏海泉  县应急局副局长

林芳艺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员单位:县海洋渔业局、公安局、应急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文体旅局、漳州海警局漳浦工作站等。

工作职责:(1)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沿海乡镇场(区、园)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生产日产管理责任和县直有关部门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督促指导成员单位照单履职,形成监管合力;(2)统筹推进乡镇船舶和“三无船舶”安全整治,防范乡镇船舶和“三无船舶”安全事故事件发生;(3)健全完善海上救援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应急演练,提升乡镇船舶和“三无船舶”安全事故救援处置能力;(4)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升渔民群众安全意识。

其他行业需要设立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组的,由县安委会办公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提出建议,报请县安委会确定牵头单位。

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组牵头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分工,加强对专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部署、督促指导专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推进专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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