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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漳浦县应急管理局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的通知

浦应急〔2025〕40号

漳浦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漳浦县应急管理局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的通知

 

各股室、中心、执法大队:

《漳浦县应急管理局局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经县档案局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漳浦县应急管理局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

 

 

            漳浦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29日

 

 

 

 

附件

 

漳浦县应急管理局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

 

一、档案分类方案

(一)门类划分

机关档案门类划分按照文书(WS)、科技(KJ)、会计(KU)、人事(RS)、专业(ZY)、照片(ZP)、录音(LY)、录像(LX)、公务电子邮件(YJ)、网页信息(WY)、实物档案(SW)设置一级门类代码;按照设备(KJ·SB)、科研(KJ·KY)、基建(KJ·JJ)设置科技档案二级门类代码;专业档案二级门类代码按照《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规定设置。

(二)分类方法及档号结构

1.文书档案按照年度-保管期限-问题进行分类。

档号结构为:全宗号-档案门类代码·年度-保管期限代码-问题代码-件号。

例:0114-WS·2022-Y-001-0001

2.科技档案按照年度(或课题、项目、型号)、保管期限等分类项进行分类。

档号结构为:全宗号-档案门类代码·年度(目录号、课题号、项目号、型号)-保管期限代码-案卷号-页号。

例:0114-KJ·JJ·2022-Y-001-0001。以件为单位整理的,参照文书档案执行。

3.会计档案按照年度进行分类,编制方法参考《档号编制规则》(DA/T 13-2022)。

档号结构为:全宗号-档案门类代码·二级类别号·年度-案卷号-件号。

例:0114-KU·01·2022-001-0001。

4.人事档案的分类方法和档号结构参照人事档案有关规定执行。

5.录音、录像档案按照年度、问题、保管期限等分类项进行分类。

档号结构为:

5.1 照片档案

全宗号-档案门类代码·年度-保管期限代码-照片组号-张号。例:0114-ZP·2022-Y-0001-0001。

5.2录音档案

全宗号-档案门类代码·年度-保管期限代码-问题代码-件号。例:0114-LY·2022-Y-001-0001。

5.3录像档案

全宗号-档案门类代码·年度-保管期限代码-问题代码-件号。例:0114-LX·2022-Y-001-0001。

6.实物档案按照年度、保管期限等分类项进行分类。

档号结构为:全宗号-档案门类代码·年度-保管期限代码-件号。例:0114-SW·2022-Y-0001。

7.公务电子邮件、网页信息档案按照年度、问题、保管期限等分类项进行分类。

档号结构为:全宗号-档案门类代码·年度-保管期限代码-问题代码-件号。例:0114-YW·2022-Y-001-0001。

8.专业档案按照年度、保管期限等分类项进行分类。

档号结构为:全宗号-档案门类代码·年度-保管期限代码-案卷号-页号。例:0114-ZY·XK·2022-Y-001-0001。以件为单位整理的,参照文书档案执行。

(三)编号规范

档号按照分类方法分段组成,上、下位代码之间用“-”(短横)连接,同一级代码之间用“·”(小圆点)隔开。

1.全宗号:采用4位数字或者字母标识,本单位全宗号为0114。

2.档案门类代码:采用2位字母标识。科技档案和专业档案存在二级门类,一级门类采用2位字母标识,二级门类采用2位字母或数字标识,中间用“·”隔开。例如:

科技档案:KJ·SB表示设备档案

KJ·KY表示科研档案

KJ·JJ表示基建档案

专业档案:ZY·XK表示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

3.年度:采用4位数字标识。

4.科技档案课题号、项目号:采用4位数字或字母与数字的组合标识。

5.问题代码:采用3位数字或字母与数字的组合标识。本机关文书档案问题代码按综合类(001)、法规审批类(002)、业务类(003)编列。本单位录音、录像档案问题代码按照001、002……顺序编制。

6.保管期限代码:采用字母或字母与数字的组合标识。保管期限永久、定期30年、定期10年分别以代码Y、D30、D10标识。

7.案卷号:采用3位数字标识,不足3位的前面用“0”补足。

8.件号:采用4位数字标识,不足4位的前面用“0”补足。

9.页号:采用4位数字标识,不足4位的前面用“0”补足。

 

 

 

 

 

 

 

 

 

 

 

 

 

 

 

二、各门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一)文书档案

 

 

(1)综合类

 

序号

归档范围

保管期限

▲

办公室

 

1

本局制定有关行政公文、会务、后勤管理、信息公开、机要保密、信访、效能、安全保卫、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办法、工作要点、意见

 

1.1

重要的

永久

1.2

一般的

30年

2

本局形成的计划、总结、统计、调研等方面文件材料

 

2.1

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

永久

2.2

年度以下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

10年

2.3

开展有关全县应急预案管理、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安全生产监督、自然灾害防治、灾情核查、消防管理等重要专题的调研材料

永久

2.4

其他一般活动的总结,一般问题的调研材料

10年

3

本局召开全县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等的文件材料

 

3.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议程、报告、领导讲话、决定、纪要、决议、讨论通过文件

永久

3.2

会议指南、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等

30年

4

本局与其他单位联合召开会议的文件材料

 

4.1

本局为主办的

 

4.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

永久

4.1.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30年

4.2

本局为协办的

 

4.2.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的复制件或副本

30年

4.2.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的复制件或副本

10年

5

本局办理县人大议案、县政协提案的文件材料

永久

6

本局有关政务信息、文秘、档案、保密、安全生产、后勤保障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6.1

重要凭证性、统计汇总、规章制度等文件材料

永久

6.2

一般性检查、调查文件材料

10年

7

本局编写的大事记、组织沿革、年鉴材料

永久

8

本局汇编的工作简报、情况反映、工作信息等文件材料

30年

9

本局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协定等文件材料

 

9.1

有关重要项目协议

永久

9.2

一般性合同协议

10年

10

本局在办理县委、县政府督办事项、承办上级机关批转事项形成的文件材料

 

10.1

重要的

永久

10.2

一般的

30年

11

本局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的文件材料

 

11.1

有领导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的

永久

11.2

其他有处理结果的

30年

12

本局接待上级领导、考察工作的计划、方案

30年

13

本局承办国际性、大型会议等重大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13.1

请示、批复、申报和主要活动安排、议程、名单、报告、上级领导人贺词、题词、讲话,会徽设计等

永久

13.2

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新闻报道

30年

13.3

会议讨论记录、会议代表登记表、接待安排等

10年

14

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检查、视察本局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14.1

党和国家领导人、省部级(含)、市厅级(含)以上领导检查、视察本机关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永久

14.2

县领导检查、视察本机关重要工作、解决重大问题时形成的讲话、批示、指示、记录等文件材料

永久

14.3

县领导检查、视察本机关工作时形成的一般性的文件材料

30年

14.4

本机关工作汇报材料

30年

15

本局接待上级领导、考察工作的计划、方案

 

15.1

重要的

30年

15.2

一般的

10年

16

本局有关组织开展机关绩效管理考评、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办法、方案、指标、意见、考评结果通报等文件材料

 

16.1

重要的

永久

16.2

一般的

30年

17

本局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登记、统计、核查清算、交接等)、固定资产投资、处置、审批等文件材料

 

17.1

重要的(房产等大型固定资产)

永久

17.2

一般的(机动车、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等小型固定资产)

10年

18

本局年度预、决算及批复类文件材料

 

18.1

年度决算及批复

永久

18.2

年度预算及批复

30年

19

审计机关对本局专项审计、领导任中及离任审计的文件材料

永久

20

本局申请行政经费、业务经费及上级机关、财政部门下达经费的批复

30年

21

本局重要物资采购计划、审批手续、招投标、购置、调拨、转让、报废等文件材料

30年

22

本局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协定等文件材料

 

22.1

重要的

永久

22.2

一般的

10年

23

本局关于印信启用和作废的文件材料

永久

24

本局房产、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文件材料

永久

25

本机关召开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信息通报会、重大活动工作形成的新闻报道、通稿、记录等

 

25.1

重要的

永久

25.2

一般的

30年

26

本局有关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相关舆情应对、文化建设创建、知识普及宣传工作等的通知、实施意见、方案、总结、通报等文件材料

30年

27

代上级机关起草并被采用的具有方针政策性、法规性、规范性、专项业务文件的最后草稿

30年

28

本局有关行政后勤、机要、保密、财务管理的请示、报告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等来往文件材料

 

28.1

具有方针政策性、规范性及重要业务问题的请示、报告与上级的批复、批示

永久

28.2

一般业务工作的请示、报告与上级的批复、批示

30年

29

上级机关制发的机关行政后勤、机要、保密、财务管理等文件材料

 

29.1

方针政策性、法规性、规范性、重要业务工作的

永久

29.2

一般性工作的

10年

30

同级机关、下级机关的来函、请示与本局的复函、批复等来往文件材料

 

30.1

重要问题的

永久

30.2

一般问题的

30年

30.3

机关之间征求意见的来往函件

10年

31

下级机关报送的文件材料

 

31.1

重大问题的专题报告

30年

31.2

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

10年

32

本局机构设置、撤销、更改、组织简则、人员编制的文件材料

永久

33

本局干部任免、职工录用、转正、聘任、调资、定级、停薪留职、停职、离退休、死亡、抚恤、军转干部安置等文件材料

永久

34

本局干部人事考核、应急管理专家库、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材料

 

34.1

本局干部人事考核结果、专家库、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通知、办法、请示、批复、职称评定表等文件材料

永久

34.2

本局开展组织申报、考核、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及专业资格考试的相关通知等文件材料

30年

35

本局制定的有关人事工作制度、规定、管理办法等文件材料

永久

36

本局有关组织开展组织人事工作、组织应急管理、应急救援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的文件材料

 

36.1

重要的

永久

36.2

一般的

30年

37

受表彰、奖励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处分文件材料

永久

38

本局干部职工名册、统计表,专业技术人才统计表等文件材料

永久

39

本局干部、职工工资、调资统计报表

永久

40

本局有关组织开展全县应急管理系统业务培训、干部继续教育培训、应急救援训练、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材料

 

40.1

重要的

30年

40.2

一般的

10年

41

本局有关组织开展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基地建设管理的通知、政策措施、实施指导意见、方案、情况通报等文件材料

 

41.1

重要的

永久

41.2

一般的

30年

42

本局人员出国出境访问考察、参加国际会议,接待来访等外事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42.1

签订的重要协议、协定、备忘录,重要的会谈记录、纪要等

永久

42.2

出国审批手续、执行日程、考察报告、一般性会谈记录

30年

43

本局关于人事工作的请示与上级的批复

 

43.1

重要的

永久

43.2

一般的

30年

44

上级机关制发的关于机构编制、人事教育等工作的文件材料

 

44.1

重要的

永久

44.2

一般的

10年

45

本局有关组织起草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业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材料

永久

46

本局有关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清理、备案的通知、审查报告、意见等文件材料

 

46.1

重要的

永久

47.2

一般的

30年

48

本局有关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行政复议、诉讼、应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永久

49

本局有关组织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工作过程中形成的纪要、报告、调研材料等

 

49.1

重要的

永久

49.2

一般的

30年

50

本局有关指导、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工作计划、总结、检查报告、记录、通报、通知、执法清单、处罚决定等

 

50.1

重要的

永久

50.2

一般的

30年

51

本局有关开展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政策措施、实施指导意见、报告等文件材料

 

51.1

重要的

永久

51.2

一般的

30年

52

本局有关组织开展普法工作、普查宣传活动的通知、工作计划、总结、要点、方案、报告、责任清单等文件材料

30年

53

上级机关制发的有关政策法规、合规审查、依法行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工作的文件材料

 

53.4

方针政策性、法规性、规范性、重要业务工作的

永久

53.2

一般性工作的

10年

▲

党委(党支部)

 

54

本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形成的决议、决定、会议记录、纪要等文件材料

永久

55

本局党委年度及重要专项活动的计划、总结、方案、报告

永久

56

本局党委对本局党政干部及所属单位党政领导干部、领导班子的考核、考察、政审、任免、党组织介绍信与存根等文件材料

永久

57

本局党委的请示、报告与上级党组织的批复、批示的文件材料

 

57.1

重要的

永久

57.2

一般的

30年

58

本局党内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文件材料

 

58.1

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请示、批复、报告、通报、计划、领导讲话、记录、纪要等文件材料

永久

58.2

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和整改措施

30年

59

本局党委及上级机关有关开展巡察、整改工作的通报、报告、通知、方案、台账及佐证材料

 

59.1

重要的

永久

59.2

一般的

30年

60

本局党委有关党组理论学习、党史学习教育等的学习计划、实施方案、细则及台账材料

30年

61

本局党委有关开展党建工作、党日主题活动、支部达标创新等的通知、工作要点、方案、计划、报告

30年

62

本局党委有关开展党组织述职、履职评议工作的文件材料

 

62.1

重要的述职、履职评议考核办法、工作报告等材料

永久

62.2

一般性的会议准备通知

30年

63

本局党委有关党支部发展党员管理、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等的工作规定、通知、请示、批复文件

永久

64

本局党委有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党费收缴管理等的文件材料

 

64.1

重要的规定、制度、办法、措施、报告等文件材料

永久

64.2

一般的通知性文件材料

30年

65

本局有关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等的通知、报告、方案、研讨会材料

 

65.1

重要的

30年

65.2

一般的

10年

66

代上级机关起草并被采用的具有方针政策性、法规性、规范性、专项业务文件的最后草稿

30年

67

本局在办理县委、县政府督办事项、承办上级机关批转事项形成的文件材料

 

67.1

重要的

永久

67.2

一般的

30年

68

上级党组织制发的有关本局党的工作机构设置、撤并、名称更改、印信启用和作废、考核、奖惩、任免等的文件材料

永久

69

同级县级机关及下级各乡镇的来函、请示与本局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69.1

重要的业务往来文件

永久

69.2

一般的业务往来文件

30年

69.3

机关之间征求意见的来往函件

10年

70

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10年

71

下级机关报送的文件材料

 

71.1

重大问题的专题报告

30年

71.2

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

10年

 

(2)审核审批类

 

序号

归档范围

保管期限

▲

审核审批股

 

1

本局有关组织实施各行业安全生产准入工作的规定、办法、实施方案、细则、工作总结等文件材料

 

1.1

重要的

永久

1.2

一般的

30年

2

本局有关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工作的规定、办法、实施指导意见等文件材料

永久

3

本局有关开展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申请、审核审批、颁证、换证、注销、吊销工作的通知、审批意见、通报、公示、决定等文件材料

 

3.1

重要的

永久

3.2

一般的

30年

4

本局有关组织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等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审核的审查意见、检查报告、情况通报等文件材料

30年

5

本局有关协调其他安全生产审核、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的往来文件、会议纪要等

 

5.1

重要的

永久

5.2

一般的

30年

6

本局有关开展应急管理系统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工作方案、通知、通报等文件材料

30年

7

本局有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三项岗位”审核、发证、持证情况专项督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审查意见、通报、检查报告等文件材料

30年

8

本局有关开展安全培训监管、“三项岗位”安全培训、教育考试工作的相关文件材料

 

8.1

重要的

30年

8.2

一般的

10年

9

上级机关制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准入、安全生产许可证行政审批、审核等工作的文件材料

 

9.1

方针政策性、法规性、规范性、重要业务工作的

永久

9.2

一般性工作的

10年

10

代上级机关起草并被采用的具有方针政策性、法规性、规范性、专项业务文件的最后草稿

30年

11

本局有关政策法规、行政执法、安全生产准入、行政审批、审核等事项的请示、报告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等来往文件材料

 

11.1

具有方针政策性、规范性及重要业务问题的请示、报告与上级的批复、批示

永久

11.2

一般业务工作的请示、报告与上级的批复、批示

30年

12

同级机关、下级机关的来函、请示与本局的复函、批复等来往文件材料

 

12.1

重要问题的

永久

12.2

一般问题的

30年

12.3

机关之间征求意见的来往函件

10年

13

下级机关报送的文件材料

 

13.1

重大问题的专题报告

30年

13.2

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

10年

 

(3)业务类

 

序号

归档范围

保管期限

1

本局有关编制全县综合应急体系建设、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政策措施、指导意见等文件材料

永久

▲

应急指挥中心

 

2

本局制发有关组织实施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应急分级应对制度、分级管控的相关管理办法、建设指南、指导意见等

永久

3

本局有关组织开展应急会商、灾情信息发布、指挥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相关文件材料

 

3.1

重要的

永久

3.2

一般的

30年

4

本局有关指导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技和信息化管理建设、信息化平台应用等的规划、计划、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等文件材料

 

4.1

重要的

永久

4.2

一般的

30年

5

本局制发有关参与应急值班、政务值班的规章制度、实施方案、通知等文件材料

 

5.1

重要的

永久

5.2

一般的

30年

6

上级机关制发的有关应急值班指挥、科技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的文件材料

 

6.1

方针政策性、法规性、规范性、重要业务工作的

永久

6.2

一般性工作的

10年

▲

综合减灾和救援管理股

 

7

本局有关组织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评估机制、管控监督等的实施指导意见、办法、工作指南等

永久

8

本局有关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自然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实施方案、意见、调查评估报告、反馈等文件材料

30年

9

本局有关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督办、查处的通知、规定、批复、意见、函、调查结果报告、决定等文件材料

 

9.1

重要的、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文件材料

永久

9.2

一般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文件材料

30年

10

本局制发有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安全施救、处置等的规定、办法、标准、应急预案等文件材料

永久

11

本局有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回头看”工作、事故警示等的通知、实施办法、方案、通报、评估报告等文件材料

 

11.1

重要的

永久

11.2

一般的

30年

12

本局有关组织申请、申报事故隐患治理的相关项目补助资金的请示、报告、上级下达批复文件材料

30年

13

本局有关组织开展应急管理统计分析、统计调查制度的相关文件材料

 

13.1

重要的、规章制度、年度及年度以上统计材料

永久

13.2

一般的、年度以下统计材料

10年

14

本局有关开展应急管理统计培训的相关文件材料

10年

15

本局有关实施推进应急预案管理、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相关规划、计划、实施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文件材料

永久

16

本局有关组织编制的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专项预案等文件材料

 

16.1

重要的

永久

16.2

一般的

30年

17

本局有关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监督检查工作的相关通知、方案、报告等文件材料

30年

18

本局有关开展协调市级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保障工作、指导各级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的相关文件材料

 

18.1

重要的

永久

18.2

一般的

30年

19

本局有关开展应急管理区域协作、合作交流、应急救援省际、市际、县际交流工作的通知、方案、协议、意见等文件材料

30年

20

上级机关制发的有关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评估、事故调查、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等工作的文件材料

 

20.1

方针政策性、法规性、规范性、重要业务工作的

永久

20.2

一般性工作的

10年

21

本局有关组织协调开展防汛抗旱、防台风、水旱灾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通知、应急预案、救援管理方案、报告、总结、指导意见等文件材料

 

21.1

重要的

永久

21.2

一般的

30年

22

本局有关开展指导重要江河湖泊、重要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的相关指导意见、措施、方案、通知等文件材料

 

22.1

重要的

永久

22.2

一般的

30年

23

本局有关组织开展防汛抗旱、防台风安全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情况报告、意见等文件材料

 

23.1

重要的

30年

23.2

一般的

10年

24

本局有关组织开展全市防汛抗旱、防台风业务培训的相关文件材料

10年

25

上级机关制发的有关防汛抗旱、防台风、水旱灾害应急管理等工作的文件材料

 

25.1

方针政策性、法规性、规范性、重要业务工作的

永久

25.2

一般性工作的

10年

26

本局有关灾情管理、灾情核查、损失核查评估、救灾捐赠、灾害救助工作的通知、规定、办法、意见、实施方案、调查核查报告等文件材料

 

26.1

重要的

永久

26.2

一般的

30年

27

本局有关推进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调拨、配送等的规划、计划、规定、实施方案、意见等文件材料

 

27.1

重要的

永久

27.2

一般的

30年

28

本局有关指导开展应急救援站、应急救援点建设工作、应急物资共用共享、保障管理工作的实施指导意见、方针措施、方案、通报等文件材料

 

28.1

重要的

永久

28.2

一般的

30年

29

本局有关组织开展应急物资储备检查、督查、抽查、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行动实施方案、通报、整改情况反馈等文件材料

30年

30

本局有关实施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发放、监督使用工作的相关文件材料

30年

31

本局有关组织实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转移安置工作、灾后恢复重建及补助的相关通知、实施方案、办法、意见等文件材料

 

31.1

重要的

永久

31.2

一般的

30年

32

上级机关制发的有关灾害救助、应急物资储备、救灾款物管理、分配、使用等工作的文件材料

 

32.1

方针政策性、法规性、规范性、重要业务工作的

永久

32.2

一般性工作的

10年

33

代上级机关起草并被采用的具有方针政策性、法规性、规范性、专项业务文件的最后草稿

30年

34

本局有关应急指挥管理、预案救援体系建设、防火防汛、地质灾害防治、安全生产、救灾物资保障等事项的请示、报告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等来往文件材料

 

34.1

具有方针政策性、规范性及重要业务问题的请示、报告与上级的批复、批示

永久

34.2

一般业务工作的请示、报告与上级的批复、批示

30年

35

同级机关、下级机关的来函、请示与本局的复函、批复等来往文件材料

 

35.1

重要问题的

永久

35.2

一般问题的

30年

35.3

机关之间征求意见的来往函件

10年

36

下级机关报送的文件材料

 

36.1

重大问题的专题报告

30年

36.2

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

10年

▲

火灾防治管理股

 

37

本局有关组织落实消防工作规章制度、技术标准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报告、意见等文件材料

永久

38

本局有关组织编制城镇、农村、森林、草原等消防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总结、指导意见等文件材料

 

38.1

重要的

永久

38.2

一般的

30年

39

本局有关指导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火灾预防、扑救、演练工作的相关通知、实施方案、情况报告、意见等文件材料

30年

40

本局有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整改工作的通知、实施行动方案、意见、整改报告、反馈等文件材料

30年

41

本局有关组织开展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实施方案、意见、考核结果公示、通报等文件材料

 

41.1

重要的

永久

41.2

一般的

30年

42

本局有关组织开展企业消防安全培训的相关文件材料

 

42.1

重要的

30年

42.2

一般的

10年

43

上级机关制发的有关消防工作、火灾预防、扑救等工作的文件材料

 

43.1

方针政策性、法规性、规范性、重要业务工作的

永久

43.2

一般性工作的

10年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44

本局有关组织编制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生产的发展规划、指导性文件材料

永久

45

本局有关组织实施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的工作计划、总结、安排、要点、意见等文件材料

 

45.1

重要的

永久

45.2

一般的

30年

46

本局有关组织开展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标准化评审、达标评定、监督检查情况的通知、实施方案、通报、公告公示、指导意见等文件材料

 

46.1

重要的

永久

46.2

一般的

30年

47

本局有关开展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检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相关通知、实施工作方案、情况报告、通报、整改情况反馈等文件材料

30年

48

本局有关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落实安全生产执行情况的相关工作报告、通报、政策措施、意见等文件材料

 

48.1

重要的

永久

48.2

一般的

30年

49

本局有关建立、落实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机制工作的相关文件材料

永久

50

本局有关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管控的相关规定、办法、实施指导意见、通知等文件材料

 

50.1

重要的

永久

50.2

一般的

30年

51

本局有关开展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督导检查的通知、工作要点、行动检查方案、通报等材料

30年

52

本局有关组织开展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管理培训的相关文件材料

10年

53

上级机关制发的有关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的文件材料

 

53.1

方针政策性、法规性、规范性、重要业务工作的

永久

53.2

一般性工作的

10年

▲

安全生产基础股(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股)

 

54

本局有关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商贸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办法、实施意见、方案、执法检查、整治情况报告等文件材料

 

54.1

重要的

永久

54.2

一般的

30年

55

本局有关指导、实施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商贸等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机制建设、实施办法、工作意见、总结等文件材料

 

55.1

重要的

永久

55.2

一般的

30年

56

本局有关指导、实施相关行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机制的相关文件材料

 

56.1

重要的

永久

56.2

一般的

30年

57

上级机关制发的有关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标准管理等工作的文件材料

 

57.1

方针政策性、法规性、规范性、重要业务工作的

永久

57.2

一般性工作的

10年

58

本局有关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救援、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建立防震减灾应急救援协同机制的相关规定、实施办法、措施、合作协议等文件材料

永久

59

本局有关指导各地开展地震预警、地质灾害防治、事故防范应对通知、指导意见、实施方案、报告、总结等文件材料

 

59.1

重要的

永久

59.2

一般的

30年

60

本局有关组织开展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综合演练、隐患排查检查、防震救灾减灾应急宣传活动工作的通知、方案、通报等文件材料

30年

61

本局有关组织开展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实施行动方案、计划、检查情况报告、整改反馈等文件材料

30年

62

本局有关组织实施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标准化达标评定工作、安全预防控制、督查工作情况的通知、政策措施、公示、公告等文件材料

 

62.1

重要的

永久

62.2

一般的

30年

63

本局有关开展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抗震救灾地质灾害救援业务培训的相关文件材料

10年

64

上级机关制发的有关地震应急管理、地质灾害防治、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的文件材料

 

64.1

方针政策性、法规性、规范性、重要业务工作的

永久

64.2

一般性工作的

10年

▲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

 

65

本局有关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日常工作的文件材料

 

65.1

重要的

永久

65.2

一般的

30年

66

本局有关拟订、分解、下达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组织实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目标考核的相关通知、政策措施、意见、任务、要点、通报等文件材料

 

66.1

重要的

永久

66.2

一般的

30年

67

本局有关开展实施全县性安全生产巡查、检查、抽查、专项督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实施方案、通报、整改情况反馈等文件材料

30年

68

本局有关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相关通知、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材料

 

68.1

重要的

30年

68.2

一般的

10年

69

上级机关制发的有关全市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考核、检查、督查、整治等工作的文件材料

 

69.1

方针政策性、法规性、规范性、重要业务工作的

永久

69.2

一般性工作的

10年

 

 

(二)科技档案

(一)基建档案

基建档案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按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A/T 28-2018)执行。

(二)科研档案

科研档案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按照《科学技术研究课题档案管理规范》(DA/T 2-92)执行。

(三)设备档案

序号

归档范围

保管期限

1

本局购买设备的申请、批复文件

设备使用年限10年(含10年)以上,保管期限30年,设备使用年限10年以下,保管期限10年

2

本局购置设备合同、协议

3

本局购置洽谈记录、纪要、备忘录、来往函件及商检材料

4

设备仪器开箱验收记录

5

设备仪器合格证、装箱单、出厂保修单、说明书、环保材料等随机图样及文字材料

6

设备仪器安装调试、试车记录、总结、竣工图样、检测验收等材料

7

设备运行记录及重大事故分析处理报告

8

设备仪器保养和大修计划、记录

9

设备仪器检查记录、设备仪器履历表

10

设备改造记录和总结材料

11

设备技术、质量异议的处理结果材料

12

设备仪器报废鉴定材料、申请、批复和处理结果

 

 

 

 

(三)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执行。

 

 

 

(四)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执行。

 

 

(五)公务电子邮件

 

公务电子邮件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按照《公务电子邮件归档管理规则》(DA/T 32-2021)执行。

 

 

 

(六)网页信息

 

网页信息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按照《政府网站网页归档指南》(DA/T 80-2019)执行。

 

 

(七)专业档案

 

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档案局印发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许可证档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办〔2017〕27号)执行。

序号

归档范围

保管

期限

1

审查书

30年

2

受理通知书(存根)

30年

3

补正告知书

30年

4

申请书

30年

5

其他证明材料

30年

6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3年

7

其他未通过审批的许可证材料

3年

备注:保管期限从许可证颁发年度的次年1月1日起计算

 

 


 (八)照片、录音、录像档案

序号

归档范围

保管

期限

1

记录本局主要职能活动和开展应急管理工作重大成果的照片、音像材料

永久

2

本局主办或承办的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照片、音像材料

永久

3

本局重点建设投资项目、重点科研项目的照片、音像材料

永久

4

领导人、著名人物和国际友人参加与本局有关的重大公务活动的照片、音像材料

永久

5

本局组织或参加的重要外事活动的照片、音像材料

永久

6

本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中形成的照片、音像材料

永久

7

记录本局重大事件、重大事故、重大自然灾害及其他异常情况和现象的照片、音像材料

永久

8

记录本局地理概貌、历史沿革、自然风光、历届领导人及杰出代表人物的照片、音像材料

永久

9

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音像材料

30年

 



(九)实物档案

序号

归档范围

保管期限

1

领导人、著名人物和国际友人的题词、字画

永久

2

其他单位及个人赠送的有纪念意义的字画

永久

3

记录本局重大工作成果的物品

永久

4

本局在国内外交流、重要活动中获得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礼品、纪念品、宣传品、凭证性实物等,包括证件、证书、奖章、纪念杯、纪念章、纪念册、纪念票证等

 

4.1

重要的

永久

4.2

一般的

30年

5

本局在举办或承办重大活动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礼品、纪念品、宣传品、凭证性实物等,包括活动标志、证件、证书、奖章、纪念杯、纪念章、纪念册、纪念票证等

 

5.1

重要的

永久

5.2

一般的

30年

6

本局荣获的各类奖状、奖杯、奖章、奖牌等

 

6.1

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的

永久

6.2

市、县级荣誉的

30年

7

本局已终止使用的有保存价值的印信,包括旧印章、印模、徽标等

永久

8

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给本局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实物

 

8.1

重要的

永久

8.2

一般的

30年

9

其它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实物

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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