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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漳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重点领域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浦城管执法〔2024〕21号

浦城管执法〔2024〕21号

 

关于印发《漳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重点领域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市容管理股、环境卫生中心、物业站、燃气站、市容执法中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珠海“11.11”案件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部署,根据相关要求,决定开展城管重点领域风险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漳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重点领域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漳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1月25日

 

 


漳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重点领域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珠海“11.11”案件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部署,根据相关要求,决定开展城管重点领域风险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坚决筑牢安全防线,确保元旦、春节前后期间社会大局平安稳定。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底线思维,警钟长鸣,举一反三,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风险源头防控,筑牢安全防线,从严从细从实抓好维护安全稳定各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漳浦县城管部门重点领域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

组 长:王志勇(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吕火良(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

林素妹(漳浦县市容服务中心副主任)

柯艺强(漳浦县市容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良宏(漳浦县市容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员:市容管理股、环境卫生中心、物业站、燃气站、市容执法中队部门负责人。工作组挂靠在综合股,主要负责相关文件的上传下达、排查整治情况的汇总总结等工作。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重点排查市容管理方面的矛盾纠纷。排查因流动摊贩、商家占道经营与执法人员的矛盾纠纷;因清理违规张贴小广告或者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整改、拆除与执法人员的矛盾纠纷;因摆摊、设点等移动场所(室外)油烟污染等原因被多次投诉举报产生的矛盾纠纷;广场舞、工地等公共区域因噪声扰民造成多次投诉的矛盾纠纷等。(责任部门:市容执法中队)

(二)重点排查燃气安全方面的矛盾纠纷。查看燃气企业的反恐怖防范管理档案和台账建立情况;人力防范、实体防范、电子防范措施是否与反恐目标等级一致;安保人员是否持有相应证书;重要岗位人员是否进行安全背景审查;反恐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开展情况;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责任部门:燃气站)

(三)重点排查物业企业与小区住户之间的矛盾纠纷。通过“城管双员进社区”,配合社区掌握物业小区矛盾纠纷相关情况,分析研判态势,重点关注闹访缠访的群体,做好疏导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牵头部门:物业站;责任部门:参与城管进社区的相关部门)

(四)重点排查环卫工人涉薪纠纷问题。查看环卫企业工资福利台账和现场随机询问了解环卫保洁人员工资福利、环卫节慰问金、高温津贴是否按规定全额发放的情况;重要节日企业是否有开展关怀慰问活动;是否为环卫工人购买意外险等。(责任部门:环境卫生中心)

(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出租屋摸排工作情况。物业站需告知物业服务企业,遇公安机关出租屋摸排工作时应全力配合。

(责任部门:物业站)

四、排查整治开展时间

第一阶段:2024年11月26日至2025年2月;

第二阶段:2025年3月至2025年4月;

第三阶段:2025年5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责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维稳工作,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维稳工作的各项措施。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充分认识到风险隐患排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记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层层压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稳定、管业务必须管矛盾风险”的要求,落实风险监控、排查化解、源头稳控等工作情况。

(二)聚焦重点领域,消除化解隐患。各部门要结合“三进三访”活动深入开展调研指导工作,聚焦市容管理方面矛盾纠纷、燃气安全问题矛盾纠纷、物业小区住户矛盾纠纷、环卫工人涉薪纠纷问题等4类风险隐患,开展拉网式排查工作,动态掌握不稳定群体和不放心人员,逐条排查化解。各部门负责人要结合“三进三访”活动,每月至少开展1次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化解调研活动,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严格信息报送,确保活动成效。各部门要对掌握的重大突出问题及时报告,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发现问题、推动工作、总结经验为导向,推动工作落实整改到位。各部门于2025年2月27日、3月29日前报送第一,第二阶段工作情况总结,2025年5月9日前报送落实整改情况(包括工作总体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等简要内容)到局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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