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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公布城区收集处置大件垃圾领域监督及投诉举报方式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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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

公布城区收集处置大件垃圾领域监督及

投诉举报方式的通告

 

 

根据《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漳州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大件垃圾投放、收集、运输、消纳和处置全流程管理,持续深化大件垃圾非法倾倒、违规运输、乱堆乱放等问题的排查整治工作,健全“源头管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长效管理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我县城区环境整洁有序,现将县城区大件垃圾领域监督及投诉举报方式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我县城区行政区域内大件垃圾的源头减量、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等问题,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可针对以下大件垃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1.未经许可擅自投放、运输、消纳大件垃圾的;

2.违规倾倒大件垃圾(含向城市主次干道路、闲置空地、公园绿地、河道沟渠、人工湖岛、山边、水边、岸边等非法区域倾倒)的;

3.大件垃圾消纳场(点)未规范运营、超范围消纳或存在安全隐患的;

4.其他涉及城区大件垃圾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

建筑垃圾投放、运输、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按照《漳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二、举报方式

监督单位及举报方式:漳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举报电话:0596-3223110.

三、举报须知

1.举报时请尽量提供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现场照片或视频、涉事车辆信息(如车牌号)等详细线索,以便快速核查处理。

2.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予以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3.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收运单位

运输单位名称:漳州银鑫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960065818。居民丢弃大件垃圾应集中堆放在小区临时堆放点,由物业服务企业自行清运至县城区临时堆放点或委托上述运输单位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抵制大件垃圾违法违规行为,携手共建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我们将对收到的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处理,并视情向社会反馈办理结果。

特此公告。

 

 

           漳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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