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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09: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我局编制2021年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漳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hangp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6310714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践行“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主动公开

按照《条例》的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且不属于保密范围或涉及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我局均依法依规、全面准确地做好公开工作,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综合政务、其他应公开信息等相关信息。2021年,我局通过在“中国·漳浦”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综合政务11条、其他应主动公开信息60条,其中,全年公开水质报告58份,公开市民关注的地表水出厂水的水质详细指标。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申请人的真实诉求,依法属于公开范围的,及时予以办理,确保答复内容合法有据;不属于公开范围或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2021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件,在规定限期内办理完毕,其中:予以公开2件;本机关不掌握无法提供1件,已按照程序指引申请人向有关单位咨询;政府信息公开复议0件;政府信息公开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今年制作规范性文件1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一方面做好政务公开栏、网站等平台建设,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及时上传对应文件、数据,依法依规向企业及群众公开不涉密文件、数据,做好平台日常运营。

(五)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建立完善监督工作,我局设置了监督信箱、设立了内、外政务公开栏,将建设项目审批程序、要求、法律依据,行政处罚程序,收费项目、标准,工作动态、工作守则和廉政准则等上墙公示,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让公众看得见、能监督,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85.7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1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3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方式不够多样,二是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较薄弱。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一是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务公开的公开方式,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和全面,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系统化和常态化。二是抓好学习培训,加强工作人员自身业务培训。按照 “全面、深入、持续、有效”的培训工作要求,制定学习规划,有重点、有侧重地加强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具体工作人员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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