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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漳浦县平价商店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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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7〕142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漳政办〔2018〕72号)的要求,为加强我县平价商店建设管理,发挥平价商店保供稳价作用,让乡镇居民也能享受平价商店的优惠,拟在我县乡镇(非县城区)范围内新设立3家平价商店,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申报设立平价商店的商家(超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立方式

在商家(超市)设立农副产品平价销售区(柜)。

二、申报条件

申报设立平价商店的商家(超市),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商家(超市)经营地点在乡镇(非县城区);

2.取得营业执照,在漳浦县经营,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3.有相对独立且具备一定规模的经营场所;

4.具备电子结算系统,财务管理规范;

5.愿意按照要求承担稳价惠民义务;

6.商家(超市)及法人未被列入失信、涉黑涉恶等,没有不良记录。

三、经营品种

申报设立平价商店的商家(超市),销售的商品种类原则上不得少于10种,其中蔬菜类原则上不得少于5种。根据目前补贴品种需要,必须涵盖下列三个种类:1.猪肉类(瘦肉、五花肉、腿肉)。2.食油类。3.蛋类。

四、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2.经营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3.承诺书;

4.商家(超市)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商家(超市)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5.平价商店建设资质申报表

五、确定原则

我局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商家(超市)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对报名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和各类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开展实地调查,综合考虑人口分布、便民利民等因素,严格遴选确定商家(超市)为平价商店。审核确定设立平价商店的,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与平价商店签订协议,授予“政府定点平价商店”牌匾,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平价商店名称、地址等基本信息。

六、申报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3日

现场报名:漳浦县青年路19号,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207室。(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邮箱报名:zpjgzhgjg@163.com

联系人:戴振泉  联系电话:0596-3221035(15375891513)

 

 

附件:1.漳浦县平价商店建设资质申请表

2.开展平价商店承诺书

 


                                                  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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