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开始日期:2026-2-13 征集截止日期:2026-2-23
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闽政﹝2022﹞14号),经县教育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研究讨论,拟将公办普通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由220元/生·月调整为200元/生·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集内容:根据浦发改价〔2024〕6号文件规定,目前我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为:
幼儿园分类 | 保育教育费标准(元/生·月) |
省级示范园 | 460 |
市级示范园 | 360 |
县级示范园 | 230 |
普通幼儿园 | 220 |
结合漳州市各县区收费标准(大部分为200元/生·月),经研究讨论,拟将公办普通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由220元/生·月调整为200元/生·月,调整后标准为:
幼儿园分类 | 保育教育费标准(元/生·月) |
省级示范园 | 460 |
市级示范园 | 360 |
县级示范园 | 230 |
普通幼儿园 | 200 |
二、征集时间:2026年2月13日至2月23日
三、征集方式:1.来访请至: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9号;
2.联系电话:0596-3221035、0596-3103556、0596-3220650;
3.电子邮箱:zpjgzhglg@163.com。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
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漳浦县财政局 漳浦县教育局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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