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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漳浦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浦发改价〔2026〕5号

各有关幼儿园、学校:

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闽政〔2022〕14号),参照漳州市各县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经征求社会意见,现将普通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为200元/生·月,其他幼儿园收费标准不变。

本通知自2026年春季开学起执行。今后,国家和省、市对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附表:漳浦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表

幼儿园分类

保育教育费标准(元/生 · 月)

省级示范园

460

市级示范园

360

县级示范园

230

普通幼儿园

200

 

 

 

 

 

 

 

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漳浦县财政局   漳浦县教育局

 

2026年2月27日

 

 

 

 

 

 

 

 

 

 

 

 

抄送:漳浦县人大办、政协办,漳浦县政府办、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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