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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漳浦县工程领域招标代理机构行为不规范的通报(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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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工程领域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招标代理市场,维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县招投标过程中代理机构不规范行为通报如下:

1.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福建闽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朱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龙链(福建)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省明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中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工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建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厦门桥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冠成天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上17家代理单位未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2.漳浦县赤湖一般固废填埋场项目的代理单位福建鼎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2026年4月2日发布招标公告及2026年4月8日发布答疑时未将技术专家论证意见书以及专家名单作为招标文件的附件提供给潜在投标人。

3.漳浦县六鳌崂岈三级渔港项目勘察设计的代理单位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招标情况报告详细得分汇总排序表格中将填错排名一、二单位名称。

各招标代理机构要引以为戒,加强内部管理和从业培训,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开展招标代理活动。各行政监督部门要依法履行招投标监管职责,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参与围标串标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切实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

 

漳浦县持续深化工程领域招标投标

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    

  (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代章)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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