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漳浦县公安局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等七部分。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通过漳浦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县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公布,若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可通过漳浦县公安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漳浦县公安局联系(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龙湖中路6号,邮编:363200,电 话:0596-3233118,传真:0596-3234112)。
一、概述
2015年,漳浦县公安局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公安工作及公众期盼,结合“三严三实”、“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人民群众、推动公安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公安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警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促进执法规范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指导、协调,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将政府信息制作、获取、公开等各个环节直接嵌入警务办公系统、信息报送平台等办公自动化系统,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发布协调等多项制度,形成从文件、信息审签到依法公开的完整工作流程,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3个工作日内公开,有效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完善建设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及时检查、发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落实整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符合省、市、县相关指标要求。二是健全舆情处置机制。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相关舆情动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指导、培训局属各单位相关业务人员,使其了解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主体、公开方式和公开程序,准确界定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2015年,共召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培训2场,参加市公安局等专题辅导讲座2场,培训相关业务人员300人次,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加大公开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结合警务公开工作,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以点带面,逐步拓宽公开范围,加强信息解读工作,满足公众对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等信息的需求,以公开促进公正,努力使公平正义以公众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实现。一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按照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简明清晰、方便办事的原则,下放行政许可项目4大项6小项,下放公共服务事项1项,将“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审核”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同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做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共解读8条。积极做好漳浦政府网有关公安内容保障工作。二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要求,加大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以及政府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力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警务微博等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作用,使权威、准确的警务信息在公共信息传播体系中广泛传播。一是强化政府门户网站的主渠道作用。科学划分栏目,优化展现形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设置,做到专栏美观大方、布局合理、脉络清晰、方便查询,真正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渠道作用。截止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1417852人次,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86份。二是充分利用警务微博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开设8个警民交流栏目,集全县公安机关的官方微博、微信、QQ等互动交流工具链接。2015年,共受理群众诉求131件,解决群众实际问题117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5年,漳浦县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概况类4条,占20%;队伍建设类1条,占5%;综合警务类3条,占15%;交通管理类5条,占25%;消防管理类5条,占25%;其他2条,占10%。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门户网站、两馆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其中,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条,分别向市档案馆、图书馆送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漳浦县公安局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0条。历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条例》施行以来,实行免费提供申请公开资料费用。历年累计政府信息公开收费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条例》施行以来,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2015年,漳浦县公安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在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个别单位未能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导致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准确、及时。二是解读政府信息不够全。部分单位在报送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较为全面解读信息。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还不够丰富。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提高群众知情权。
(二)改进措施。2016年,漳浦县公安局将继续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全县公安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七、附表(附件)
漳浦县公安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5年度 |
历年累计 |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20 |
286 |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0 |
286 |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漳浦县公安局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