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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漳浦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5 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 《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浦县2019年度政务公开主要任务的通知》的要求,特编制2019年漳浦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漳浦县政府网(http://www.zhangpu.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漳浦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龙湖大道东66号;邮编:363200;联系电话:0596-3233118;传真:0596-323411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公安工作特点,不断健全制度,及时、准确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公开工作。

(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将有关公安工作的文件、信息发布在网上,扩大公开范围,尤其是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公开,实时公开发布公众关心的信息,进一步增强了公开实效。2019年共发微信65条。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漳浦县政务网、漳浦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等公众平台公布便民措施,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减免申请资料手续,全面推行“一站式”功能,加快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服务。结合贯彻“互联网+监管”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及检查实施清单梳理工作,制定《漳浦县公安局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计划》,统筹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梳理,进一步完善《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2019年,共录入34条抽查检查信息,切实为重点项目建设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安全的治安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三)强化制度保障,提升公开质量。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及时修订完善本单位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办理、答复、送达、归档机制。健全公开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信息挂网审核程序,坚持信息发布登记备案,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

-3

4971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1

-3

588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48

0

889

行政强制

25

0

62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1

2200749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政府信息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2019年,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在涉及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内容公开较少,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二是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兼职人员,人数相对较少,需要不断强化培训。三是一些部门警种的领导和民警在制作公文时不能准确界定公开属性,导致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2020年,我局将继续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全县公安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一是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为契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关切,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三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规范力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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