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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漳浦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3 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 《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特编制2021年漳浦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漳浦县政府网(http://www.zhangpu.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漳浦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龙湖大道东66号;邮编:363200;联系电话:0596-3233118;传真:0596-323411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漳浦县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结合公安工作特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从严管党治警建设、深化公安改革、提升工作效能、树立公安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漳浦县公安局按照《条例》要求,在“中国·漳浦”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件,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件、业务工作类3件、应公开的其它信息6件。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漳浦县公安局共接受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3件,均为自然人信函申请。受理的3件依申请公开已全部按时答复,答复率100%。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信息数2件、政府信息不存在1件。无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按照《条例》要求和县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和责任主体,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应公开的信息依法公开。一是认真抓好公文起草、审核、签发、复核把关,加强文件公开属性界定、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管理;二是严格互联网信息发布管理,严格履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

(四)平台建设方面。漳浦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依托“中国·漳浦”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县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信息发布及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依据《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核、工作考核、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等监督保障机制,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等规定,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杜绝出现敏感有害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零差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50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07
行政强制  188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7.800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个别警种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视不够,公开属性把握不够准确。

(二)改进措施。2022年,我局将结合公安机关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能够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公开,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漳浦县公安局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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