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浔镇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各村(居)、镇直机关单位:
自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镇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各项制度,编制本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整理发布政府信息,积极参加上级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相关培训,稳步有序地推进本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等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2010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
目前已编制完成2010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并上网公开,完成2010年度以来的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网上发布工作,公开信息总量达41条。2010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领导,组建机构。成立了由分管信息工作副镇长戴文明同志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领导,确定镇党政办作为政府信息工作主管部门,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由镇党委主抓,镇党委书记林龙喜任组长、镇长陈志达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组长和副组长是审核领导,其他成员为审核人员。
(三)健全公开指南和目录。进一步修改完善《官浔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官浔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科学界定信息公开范围与内容。
(四)健全工作制度。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四)梳理和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科学划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信息,全部完成2010年以来的政府信息梳理工作,截至12月31日,公开信息总量达41条。对2010年以后生成的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按照条例规定做到在信息生成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依申请公开类信息在受理申请15个工作日内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镇组织专门人员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2010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3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6条;产业建设情况4条;规章制度2条,基层党建工作3条,重要事项通报信息3条,;重大事项公示信息7条;其他应主动公开信息3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公开方式
在“官浔镇政务网”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
2、其他途径公开方式
通过政府公开栏、宣传栏、广播等载体,将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规章面向全社会公开,将镇政府工作职能、工作人员职责、人员去向以及镇内基本情况在公示栏内公开,方便群众办事,促进政府工作公开化、透明化、阳光化。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我镇未接到相关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都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收费,无减免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镇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如何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和培训等方面存在不足。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镇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依托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平台,建立并不断健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系统。
1、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逐步形成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规则;研究推进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信息的公开。
2、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类目备案、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备案等工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评议制度。
3、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报刊新闻加强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七、附表附后
漳浦县官浔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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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0年度 |
历年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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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41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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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38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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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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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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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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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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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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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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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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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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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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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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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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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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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