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政〔2023〕32号
关于成立官浔镇耕地恢复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村、镇直有关机关:
根据浦耕复协调办发〔2023〕1号文件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决定成立官浔镇2023年度耕地恢复整治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官浔镇耕地恢复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如下:
组 长:林天兴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李团寿 人大主席
副 组 长:方献瑞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郑志祥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蔡海滨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罗文享 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组 员:林 政 党政办一级科员
杨朝辉 综治办行政见习
李英文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副主任
赵华林 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赵榆琛 官浔林业站站长
蓝林建 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蔡周荣 官浔自然资源所所长
黄艺辉 官浔自然资源所干部
二、目标任务
根据漳浦县自然资源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耕地恢复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镇年度耕地恢复整治工作任务135.31亩。按照积极稳妥、分类推进、依法依规的原则,明确政策要求,突出先易后难,注重整体布局,尊重群众意愿,稳步开展耕地恢复整治工作。
三、组织实施(2023年2月-2023年12月)
根据上级下发的耕地恢复年度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耕地恢复整治工作。恢复地块竣工后上报县级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部门组织验收,出具初验报告。
四、上报入库(随时)
将耕地恢复整治相关资料,按照验收1宗录入1宗的原则,随时上报到县自然资源局,及时上报自然资源部“耕地卫片监督与进出平衡监管系统”,对通过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部审查的地块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
五、工作要求
(一)优先纳入类型:按照“三调”地类数据图斑与现状地类及坡度要求,优先选定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开发边界外,粮食生产功能区、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与周边稳定利用耕地连片的地块,重点为“二调”耕地流向“三调”非耕地中标注为“即可恢复”与“工程恢复”地块,对建设违法违规占用及督察整改和各类卫片图斑整改实行优先整改恢复。
(二)禁止或不宜纳入类型:地形坡度25度以上陡坡地;河道、湖区、林区、土壤严重污染地区难以作为耕地稳定利用的其他农用地;饮用水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生态林;生态保护红线、河湖水库、城镇开发边界、已纳入土地成片开发范围内、已批准矿区范围内的土地;各级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湿地等范围内不得新增转入。
(三)恢复耕地标准。恢复地块必须进行整治清理,现状必须符合耕地特征且具备耕作条件。恢复后的耕地必须按照耕地用途管制要求,落实种植利用,主要种植粮食、油料、糖料、蔬菜等农作物,一年种植一季及以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确定为耕地地类。
(四)同步统筹推进。2022年度耕地“进出平衡”要统筹推进,对辖区内耕地流出问题要及时整改补足并上报“耕地卫片监督与进出平衡监管系统”,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进出平衡”。
(五)加强后期管护。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对恢复后的耕地种植和管护力度,加强耕地保护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六)严格耕地转出。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国土绿化、水库水面和农村道路、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及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确需使用一般耕地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
官浔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