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政〔2025〕6号
官浔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月考核办法
各村、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相关文件精神,持续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充分调动各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考评各村工作,全面评估全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奖罚分明、建立长效、促进工作”的原则,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9个行政村。
二、考核组设置
成立官浔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组,负责每月对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组由镇分管人居环境、农业农村、城镇建设、环境保护的科级领导、各村书记和镇人居办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实施考核工作。
三、考核方法
考核组于每月15日至20日期间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等方式,由考核组打分后,镇人居办对月考核进行汇总、排名,在每月25日前公布各村排名情况。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
根据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着重考核各村旱厕拆除及公厕管理、各类垃圾清理、沟塘水体清理、庭院杂物规整、村庄杂草清除、鸡鸭圈养、信息宣传报道等实绩情况。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1.旱厕拆除及公厕管理(14分)
各村要对村庄内现有旱厕进行全面摸底,全面拆除村庄内现有旱厕;加强公厕常态化、长效化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巡查监督,保持公厕干净、整洁。
2.清房前屋后(50分)
各村要对村庄公共建筑、群众房前屋后的积存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做到无卫生死角、无暴露垃圾;对影响村容村貌、环境卫生的房前屋后、公共场所杂草进行清除、整改提升;对院内的柴火杂物、劳作工具、建筑材料、废旧车辆等要规整摆放,切实做到庭院干净、物品整洁,电线不乱拉、衣物不乱晾、杂物不乱堆、车辆不乱停、畜禽不散养,引导村民前庭后院栽竹植树、种花种果,绿化庭院环境,发展庭院经济。
3.清河塘沟渠(10分)
各村要对村庄内外的水沟、池塘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清理河塘沟渠淤积及各类垃圾。
4.鸡鸭圈养(10分)
各村要大力宣传,倡导村庄内鸡鸭全面实行圈养,协助群众做好鸡鸭圈养场所规划。
5.宣传发动(16分)
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或张贴宣传海报、转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照至微信村群、播放村广播等形式,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群众“主人翁”意识。
五、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按得分情况进行排名,并于每月25日前在全镇范围内公布。
2.实行月度流动红黄旗机制。当月考核排名前3名的村授予流动红旗,予以表彰;排名后3名的村授予流动黄旗,予以警告。获得流动红黄旗的行政村,由村书记在镇村干部会议上接受授旗,相关行政村应将流动红黄旗悬挂于村部醒目位置,并在流动周期末及时交回镇人居办。
3.全县人居环境月考核低于80分(不含)的村,列为全镇人居环境重点整改村,在当月镇考核得分排名最末位。
4.资金奖惩。对月考核排名后3名的村,扣除部分每季度拨付的村级运转经费,用于奖励月考核排名前3名的村,月考核排名后3名的村按照600元、800元、1000元予以处罚,月考核排在4-6名的村不奖不惩,月考核排名前3名的村按照1000元、800元、600元予以资金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提升村容村貌,推进村庄人居环境绿化、美化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5.连续三次月考核排名后三名的村,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并由村书记在镇村干部会议上作表态发言;连续三次月考核排名后三名且在县级考核中得分不足80分的村,由镇纪委对相关村书记及“两委”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
附件:官浔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月考核评分表
官浔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