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在“中国漳浦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angpu.gov.cn/生态环境版块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联系。地址:漳浦县绥安镇朝阳路环境大厦;邮编:363200;电话:0596-3690369;传真:0596-3808466;电子邮箱:hb3690369@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健全政务公开机制,由分管领导为组长负责牵头拉总、各职能部门为成员各司其职,共召开局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2次,组织开展2020年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并对政务公开业务进行专题培训,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主动公开方面:2020年我局在中国漳浦政府门户网站生态环境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1条,其中行政许可类210条、行政处罚类39条、其他类信息32条。
2.依申请公开方面:2020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按照“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部署要求,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积极配合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效保障生态环境版块栏目公开,明确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
4.平台建设方面:坚持把“漳浦县政府门户网站环境局版块”作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平台,把局政务公开栏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
5.监督保障方面:建立健全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强化信息公开外部监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 规章 | 0 | 0 | 0 |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106 | 增54 | 160 |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增3 | 3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47 | 减27 | 20 | |
| 行政强制 | 6 | 减6 | 0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18 | 464000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2.重复申请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六)其他处理 |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性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信息公开的新需求、新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例如信息公开方式和渠道较单一。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针对群众关注的突出生态环境信息,主动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提升政务信息公开速度和质量;
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发展,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与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多种媒体的合作力度,及时发布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环境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