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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0 10: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中国漳浦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angpu.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漳浦县绥安镇朝阳路环境大厦邮编363200,联系电话0596-3107466,传真0596-3808466,邮箱:zphbxx2022@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按照“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相关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确保群众及时获取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信息,进一步增强干部的服务意识,凝聚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共识,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向更深更广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条例》有关要求严格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认真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各项工作,及时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环境信息,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为人民群众关心维护自身环境权益提供保障2023年在中国漳浦政府门户网站生态环境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0条,其中行政许可类224条、行政处罚类22条、其他类信息16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行政处罚、机构职能、工作动态等相关环境信息,2023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完善内容审核把关制度,加强对发布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客观、导向正确。二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合规。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在中国漳浦政府门户网站设有“环境保护”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综合政务”等栏目,2023年,我局围绕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监管等生态环境相关工作,及时在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公开环境信息,切实保障群众及时获取有效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合规。二是定期开展自查,检查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已公开的信息是否准确、信息发布是否及时,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准确、有效。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探索多种监督评议方式,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第三方及社会的监督,确保网站上公开的信息全面、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满足社会公众新期待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一是主动公开的范围不够广,公开深度不能满足群众需要;二是回应社会关切问题的主动性还不够。

今后,我局将针对公众对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等信息的需求,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积极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提高公开信息的深度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二是对照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新期待,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增强人民群众参与公共决策、关心维护自身权益的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3年度我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度我局不存在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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