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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07 17: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近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以及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月1日起至2025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中国漳浦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angpu.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漳浦县绥安镇朝阳路环境大厦邮编363200,联系电话0596-3107466,传真0596-3808466,邮箱:zphbxx2022@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核心业务紧密结合,通过规范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强化公开监督,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落地见效。以下为年度工作详细报告:

(一)主动公开工作推进情况秉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工作原则,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聚焦生态环境领域关键环节,全面梳理并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以中国漳浦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确保公众能够多途径、便捷化获取生态环境相关信息。2025年在中国漳浦政府门户网站生态环境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5条,其中行政许可类134条、行政处罚类21条、其他类信息240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为高效回应公众个性化信息需求,我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细化申请接收、登记、审核、答复、归档等全流程操作规范,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与责任主体,确保办理工作依法合规、规范有序。2025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时,通过复盘过往办理案例、优化答复模板等方式,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为后续高效回应公众诉求奠定坚实基础。

(三)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情况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我局坚守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工作准则,持续推进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一是健全工作体系,专门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涵盖信息收集、编辑、审核、发布等全流程,明确岗位职责与协作机制,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二是严把质量关口,对所有拟公开信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经股室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后方可发布,全面保障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权威性,杜绝错误信息、不完整信息对外公布。

(四)信息平台建设情况。2025年我局依托漳浦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严格按照相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信息,定期对栏目内容进行检查,不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准确化,让公众能够快速精准找到所需信息,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实用性。

(五)监督保障落实情况。我局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保障体系,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一方面强化内部监督,定期对各栏目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开展自查自纠。另一方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公众反馈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维护公众合法权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公开渠道单一,与公众的互动交流不够丰富,未能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传播优势。今后我局将增加信息公开渠道方式,拓宽信息公开的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各项工作均依法依规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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