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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漳浦县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体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6 00:00


漳浦县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体系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闽政办〔2019〕35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19〕78号)的要求,我局结合执法工作实际,按照《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体系的通知》(闽海渔〔2019〕147号)和《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体系的通知》(漳海渔〔2019〕68号)制定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其配套规范(附件1-10),构建完成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体系。 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对照任务分解表时限要求,推进我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体系的落实和实施,并及时反馈报告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附件1:漳浦县海洋与渔业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附件2:漳浦县海洋与渔业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附件3:漳浦县海洋与渔业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附件4:漳浦县海洋与渔业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移交、保存、管理、使用工作制度 

附件5:漳浦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使用管理规定  

附件6:漳浦县海洋与渔业局渔业行政执法用语规范 

附件7:漳浦县海洋与渔业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附件8:漳浦县海洋与渔业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 

附件9:漳浦县海洋与渔业局法制审核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附件10:漳浦县海洋与渔业局三项制度任务分解表

   漳浦县海洋与渔业局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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