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2024年渔业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
沿海各镇(场)船舶管理办公室,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局属有关股(站、室):
据县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早春季(3-4月)我县降水偏多2-5成;雨季(5-6月)降水偏多1-2成,可能出现持续性强降雨过程引发洪涝灾害;台风季(7-9月)降水偏多1~2成,影响我县的台风3-4个,其中可能有1-2个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县,防汛形势不容乐观。为做好今年渔业防汛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漳浦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24年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浦防汛〔2024〕2号)和《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2024年渔业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漳海渔电〔2024〕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渔业防汛工作责任。加强对渔业防汛防台风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职责分工,及早部署、督促落实各项措施。要进一步强化衔接配合,及时调整充实渔业防汛防台风工作机构,优化人员组成。拧紧渔业防汛防台风责任链条,严格落实以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为重点的责任体系和各项责任制度,逐级落实辖区养殖渔排、水产养殖场、渔船、避风渔港、避风锚地等防汛防台风责任人,落实预报预警、人员转移避险等责任,做到责任到岗、到位、到人。要按照省防办和省局《关于加强渔船跨省紧急避风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本辖区渔船跨省避风安全管理。
二、健全渔业防汛应急机制。加强渔业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管理,定期开展预案评估,发现问题,查找短板,动态优化,健全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及时修订本辖区渔业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完善先期处置、现场指挥、转移避险、自救互救等内容,健全预警响应联动、极端灾害“熔断”等机制,细化极端暴雨、局地短时强降雨、超强台风及次生灾害等防范应对措施,提高预案的适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及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应急值班人员开展实战演练和培训教育,让预案有关单位和人员明晰各自职责和工作要求,熟悉处置流程,增强指挥决策和协同联动能力。健全渔业防汛防台风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机制,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规范管理。
三、排查整治渔业自然灾害隐患。深入开展汛前渔业防汛防台风隐患排查治理,排查渔船、渔港(包括锚地、渔业码头等停泊点)、养殖渔排、渔政执法船、抢险救灾船(艇)、渔船监视和渔港监控系统及其设施设备的防灾、减灾、救灾功能状态,严格落实“渔业汛期险情隐患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和销号清零清单”工作机制,责令并监督渔业生产经营主体限期整改到位,做到一查到底、见底清零。要同步开展乡镇船舶防汛防台风灾害隐患排查治理,确保船舶适航安全,配足通讯、救生、消防、定位、照明等安全设备。
四、加强渔业防汛值班预警。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应急值班、领导带班等制度,加强全国渔业24小时值守电话“95166”开通管理,督促相关人员保障应急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台风、风暴潮、雨情、水情的预测预报情况,利用广播、电视、传真、手机短信、微信群、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及时发布渔业灾害预警信息,提醒、通知渔港、渔船、渔排等广大渔业生产经营者采取防范措施。加强渔船安全救助终端设备和“智控终端设备”管理,加大终端设备离线日常自查自纠力度,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擅自拆卸、故意损坏、故意屏蔽(关闭)终端设备等违规行为,提高终端设备使用率和上线率。要利用AIS、北斗定位等手段,加强港内避风渔船的组织、指挥和监管,掌握港内渔船数量和动态。
五、及时报送灾情信息。要高度重视渔业自然灾害情况报送工作,及时开展渔业灾情调查、统计、核对和报送工作。并于3月20日前报送渔业防汛备汛相关工作情况(附件1、2、3、4)。
联系电话:3899907;传真:3186815;邮箱zpzfdd@126.com。
附件:1. 2024年漳浦县避风渔港、避风锚地防台风责任人汇总表
2. 2024年漳浦县乡镇管理船舶、海上养殖渔排集中区防台风责任人汇总表
4.2024年漳浦县沿海乡(镇)、村(居)渔业防汛防台风、安全应急管理相关责任人联系花名册
漳浦县海洋与渔业局 2024年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