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海洋与渔业局 漳浦县财政局
关于做好2025年漳浦县基层水产技术
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沿海乡镇(场)船管办、内陆乡镇农办、漳浦县水产技术推广站: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 117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17号)文件要求,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任务有序实施,现就做好2025年漳浦县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漳浦县海洋与渔业局 漳浦县财政局
2025年8月18日
2025年漳浦县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指导做好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相关任务实施,确保政策有效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做好2025年漳浦县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要稳定队伍、提升素质、回归主业,强化公 益性服务功能”等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引导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 系履行好促转化、推技术、做示范等公益性职能,创新技术推广服务方式方法,集成组装先进技术模式,推广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模式,提升水产技术推广服务效能,为全面推进乡村 振兴及渔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实施原则
强化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公益性职责履行,完善技术推广服务配套设施设备,加强水产技术骨干人员培训力度,促进基层水产技术人员更好履职。大力推广渔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重点支持实施意愿强、完成效果好的项目县(市、区)。在有需求的地区继续实施水产技术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激发水产技术推广活力。
三、年度目标
建设3个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其中一类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1个,其他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2个,遴选1个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2个渔业科技示范主体,渔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7名在编在岗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人员接受不少于5天的脱产业务培训。实施水产技术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招募特聘渔技员4人。通过实施,全县基层水技推广服务队伍持续稳定,技术示范等公益性服务职能明显增强,水技推广服务能力持续加强。
四、重点任务
(一)构建多元化水技推广机制。结合本地实际,不断践行“政产学研推”高效推广模式,着力创新水技推广服务新机制,主要包括:围绕主推技术、主推品种,结合“五大行动”开展水 技服务,加强考核结果在职称评聘、评先选优中的应用;搭建区域性水技推广服务平台,按照产业特点设置区域工作站点,基层水技人员、科技特派员、特聘渔技员等联合开展服务。
(二)提升水技人员能力素质。加强水技推广骨干人才培训, 依托国家级或省级培训机构,开展连续不少于5天的省外脱产业务培训,重点提升技术应用能力;知识更新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重点提升实操能力。
(三)加强先进技术试验示范。 一是聚焦县域渔业优势特色 产业,通过自建、合作等方式,建设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试 验示范综合技术方案及本区域内水产养殖主导品种、主推技术, 组织开展技术观摩、经验交流、技能培训等活动;积极展示渔业科技示范能力,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按照标准统一树立“2025 年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标识牌。二是聚焦高素质渔民、渔业大户、乡土专家等遴选渔业科技示范主体,加强先进技术展示示范。
(四)深入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夯实水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机制,每名基层水技员定向包联至少1个行政村,联系若干养殖大户或渔民技术员,在生产旺季开设田间课堂、现场教学、示范操作,发放技术手册、明白纸等资料。支持水技人员联合科研院 校专家、科技特派员、特聘渔技员等,共同开展技术服务。支持水技人员通过中国农技推广 APP、直播平台、短视频等新媒体, 开展问题解答、业务指导、技术普及等在线指导服务。
(五)加快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应用推广。聚焦主导(特色) 产业需求,精心遴选本县先进适用技术,结合省级发布的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组装集成综合技术方案,并制定推广计划,依托 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渔业科技示范主体、渔业科技社会化服 务组织、开展主推技术示范推广活动、观摩培训活动,确保渔业 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
(六)实施水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支持有意愿的项目县实施水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遴选招聘有丰富水产养殖生产实践经验的乡土专家、养殖能手、以及“三支一扶” 计划中涉渔毕业生、渔(兽)医、新型渔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等作为特聘渔技员。完善特聘渔技员招募办法、考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将对接一线的作用落到实处。
(七)加强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支持应用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等短视频平台建立官方账号,培养一批水技微视频创作者,在线开展技术推广服务。持续普及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农技推广 APP, 鼓励引导水技人员、产业技术专家、科技特派员等在线开展业务培训、水技问答、咨询指导等服务。将基层水产技术人员工作动态、业务培训、示范基地建设、 示范主体培育、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服务等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线上动态展示和管理。
五 、资金补助
( 一 )补助原则。按照2025年任务清单、补助内容和标准、绩效目标分配。
(二)补助方式。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示范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和特聘渔技员等建设标准、遴选条件以及具体补助标准和发放方式,由县海洋与渔业局会同县财政局进一步研究细化后确定。
(三)补助内容和标准
1.提升体系补助项目相关人员能力及素质补助。用于项目县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和水技推广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省外及本地培训、集中办班、现场实训、网络培训等所需的学费、教材费、 场地费、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讲课费等。
2.建设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补助。用于基地购买集成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渔药、新机具等所需的生产投入品、智能数字化生产设施设备、标识牌制作、试验示范成效展示宣传制作、开展现场观摩、基地负责人或技术员参加培训和技术指导培训等。每个一类基地原则上补助资金14万元,每个其他示范基地原则上补助资金6万元。
3.培育渔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用于示范推广渔业主推技术 所需购买的投入品、生产设施设备和生产材料等。每个渔业科技示范主体原则上补助0.1万元。
4.支持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发展补助。向渔业科技服务公司 (包括鱼病诊疗机构、渔药企业、饲料企业等)、专业服务组织 (包括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等)、科技服务能力强的渔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购买渔业科技服务,每年每个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 织补助2万元。
5.实施渔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聘计划补助。用于特聘渔技员为县域渔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咨询服务、与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人员结对开展水产技术推广服务,参加培训,提升综合素养。选聘4名特聘渔技员,每名特聘渔技员每年补助1万元,总额4万元。
6.提高渔业技术推广服务信息化水平补助。用于县乡水产技术人员和专家使用中国农技推广 APP 和水产科技网络书屋开展在线学习、业务培训、问题解答、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活动所需信息费用等补助。购买以上信息化服务均由项目县实施单位与运营商签订服务协议,统一结算。
7.其他费用补助。用于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人员开展技术指导 服务所需差旅费、技术资料印制、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宣传报道、专项审计等费用。
(四)资金使用。县海洋与渔业局根据任务清单,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使用2025年度资金,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五)资金监管。严格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建立专账和相应工作手册,记录每笔报账和领取补助的事项和金额,以备绩效考 评和审查。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和形成的资产管理,按时提交本年度审计报告;渔业科技试验示范 基地、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渔业科技示范主体、特聘渔技员、信息化服务等资金补助信息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照规定的补助内容和补助标准列支,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建造楼堂馆所、购置车辆和通讯器材、基础性渔业科研,不得用于购买渔业科技成果和专利以及与渔业技术推广服务无关的其他支出。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县海洋与渔业局和县财政局加强沟通,根据工作序时进度,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结合实际,开展推广工作,规范程序,确保得实效。
(二)加强绩效考评。根据下达的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依 托“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构建全过程、线上线下、逐级负责的绩效管理机制。
(三)加强交流宣传。在实施过程中,要充分挖掘有效做法 和成功经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通过现场观摩、典型交流等方式和网络、报纸、杂志、电视等渠道进行推介宣传。 尤其是对水产技术推广队伍在保障渔业生产、带动产业发展中涌 现的典型人物、先进单位、好经验、好做法等进行宣传推介,营 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水产技术推广工作的良好氛围。
3.福建省2025年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