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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漳浦县旧镇镇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09 10: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旧镇镇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311日至12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旧镇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旧镇镇党政办联系(地址:旧镇镇镇府路12号;邮编:363213;电话:0596-3763408;传真:0596-3763473;电子邮箱:zp3763408@163.com)。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镇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分工和职责,镇党政办为具体负责部门,各科室负责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更新、审查并提供本科室可供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

(二)突出政务公开质量。通过对《条例》的学习和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我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日趋深入,主要突出了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三)全力抓好政务公开落实。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市我镇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以《行政许可法》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逐步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根据政府信息工作要求,我镇对所有发文都认真审核是否应当公开,要求信息产生科室对是否公开提出意见,并确定了公文公开的审批程序。对所有应公开的规范性文件、统计数据,及时在网站上予以发布,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镇主要通过门户网站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全镇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3条,本年度全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类别为:机构职能类信息、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出现与我镇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需进一步增强,公开内容有待于进一步规范,网站的栏目、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完善。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不断完善有关体制机制,拓展工作渠道,加强内外联动,以更加方便公众查询为出发点,积极改进工作方法,增加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入,不断更新和完善网站和栏目,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力争使我镇政府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七、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3年度 历年累计 
 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 条 

 18

 473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条  18  473
 2、政府公报公开数  条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条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0  0
 2、网上申请数  条  0  0
 3、信函申请数  条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条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条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件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元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件  0  0
 行政复议数  件  0  0
 行政诉讼数  件  0  0

                                                                                               旧镇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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