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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坪镇关于下达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的通知

浦马政〔2025〕1号

浦马政〔2025〕1号

 

 

关于下达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村、场:

根据漳浦县财政局、中共漳浦县委农办《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浦委农办〔2024〕10号)文件精神,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扶持重点

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脱贫户(含易致贫返贫监测对象,下同)自主经营、自主创业,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家乐”)、森林旅游、电子商务、流通配送等项目,每户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0元。

二、脱贫户产业项目实施程序

1、脱贫户申请。各村委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脱贫户申报,填报《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补助申请表》(附件2)。

2、村委会审核审批。各村要根据脱贫户提出的申请材料,入户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及时召开村两委会议,研究审核确定项目申报初步名单,形成会议记录存入档案。同时由村委会对本村项目申报初步名单进行汇总,填写《 乡镇(场) 村(作业区)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示表》(附件3)并公示,公示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0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村两委成员签字确认并给予审批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各村必须向乡镇上报公示图片电子版以及贫困户现场发展生产项目图片电子版及纸质版。

3、乡镇审批拨付补助资金。在各村公示无异议的前提下,马坪镇扶贫办应对申报情况进行复核,同时填写《 乡镇(场)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补助公示表》(附件4)并公示,公示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0天。在乡镇公示无异议后,由镇班子会会议研究决定,符合条件的应及时予以审批,并由镇财政所通过“一卡通”及时将补助资金发放到户。

三、有关工作要求

本次资金重点用于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增收,助力脱贫地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本次资金由马坪镇根据项目进度申请拨付资金,到人到户资金需通过银行代发平台拨到个人账户(在“漳浦县农商行”的“代发账户名称:补助资金代发平台)。

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各村、场要严格按照财政部等6部门《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财农〔2023〕4号)等有关规定,精准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防止资金结余。要加强项目库建设,资金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安排。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有效发挥帮扶项目资金对农户特别是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的带动作用,原则上经营性帮扶项目必须建议联农带农机制。要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充分发挥12317平台和12345平台作用,资金安排情况及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和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强化监管。要规范项目资产管理,及时将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纳入监管范围,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同时,在拨付资金时,须在拨付支票摘要栏上填写财政监管编码:“CZJG001001001”,在农村信用社发放时与资金监管对接人郑煌亮(13003955169对接、联系,以便银行识别并将相关拨付信息自动反馈到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项目完成后,应将镇政府以及国有农林盐茶场支付脱贫户的“一卡通”银行回单明细汇总表、《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明细汇总表》(见附件5)、脱贫户身份证复印件、公开公示照片以及《   乡镇(场)   村(作业区)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示表》(见附件3)、《  乡镇(场)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示表》(见附件4))、《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补助申请表》(见附件2)、镇村会议记录、项目实施照片(照片要注明贫困户姓名)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按照顺序装订整齐一式二份送镇扶贫办存档。

附件:1.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表    

2.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补助申请表

3. 乡镇(场)  村(作业区)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示表

4.  乡镇(场)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示表 

5. 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明细汇总表

马坪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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