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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坪镇人民政府下达2025年稳定发展水稻生产资金的通知

浦马政〔2025〕14号

浦马政〔2025〕14号

 

关于下达2025年稳定发展水稻生产资金的通知

 

各村(场):

根据《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的通知》(浦政办发〔2025〕13号)文件精神,为提升我镇水稻生产能力,提高各(村)场重视抓好水稻生产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按照(浦农〔2025〕38号)《关于下达2025年稳定发展水稻生产资金的通知》分配给我镇稳定发展水稻生产资金13802元,结合《马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马坪镇粮食大豆油料生产目标的通知》(浦马政〔2025〕2号)下达各村(场)的早稻、晚稻目标面积的80%计,以每亩3元的标准下达各村(场)稳定发展水稻生产资金13802元(见附件)。请各村(场)及时将资金用于本村稳定发展水稻生产、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附件:2025年全镇稳定发展水稻生产资金分配表

 

马坪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5日  


附件

2025年全镇稳定发展水稻生产资金分配表

村

早稻

晚稻

全年

面积(亩)

资金(元)

面积(亩)

资金(元)

资金(元)

后康村

591

1419

334

1002

2421

马圩村

594

1425

322

966

2391

仙都村

645

1548

346

1038

2586

文安村

432

1038

232

696

1734

林埭村

539

1293

325

975

2268

京野村

460

1104

253

759

1863

湖山农村

134

321

72.7

218

539

合计

3395

8148

1884.7

5654

13802

备注:按照《马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粮食大豆油料生产目标的通知》(浦马政〔2025〕2号)下达各村(场)的早稻、晚稻目标面积的80%计,以每亩3元的标准下达各村(场)稳定发展水稻生产资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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