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马政〔2026〕2号
马坪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
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村(场)、镇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2025〕8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漳政综〔2025〕45号)《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浦政文〔2025〕196号)精神,切实做好我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普查工作责任
全国农业普查是全面掌握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发展底数的关键举措,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合理调配农业资源、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有着至关重要的基础性支撑作用。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遵循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工作原则,成立马坪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全镇农业普查组织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马坪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待普查工作全部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二、明晰工作部署,精准把握普查要求
(一)明确普查对象与范围
本次普查的对象是在我镇行政辖区内的农村住户(含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乡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以及镇人民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涵盖: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厘清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核心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普查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强化职责分工,凝聚协同工作合力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涉及范围广、覆盖对象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共同做好普查工作。马坪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具体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和协调;涉及乡村振兴、农业生产等方面的事项,由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和协调;涉及林业生产经营方面的事项,由林业站负责和协调;涉及耕地信息等方面的事项,由自然资源所负责和协调;涉及水利基础设施信息等方面的事项,由水利负责人负责和协调。其他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四、落实普查保障,夯实普查工作基础
各村(场)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确实做好农业普查所需的办公场所、设备等保障工作,对配备的经费,要专款专用。要根据工作需要,尽早选配业务骨干,合力统筹相关人员,确保足够的人员力量。要精心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强化普查培训,提高普查人员素质,并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普查工作顺利推进。
五、严守法规底线,坚持依法依规普查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人员要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或者迟报、拒报普查资料。普查工作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提供、泄漏,不得用于统计外的其他目的。普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
六、深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普查氛围
要高度重视普查宣传工作,精心做好宣传策划与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和部门服务平台的作用,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动员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关心支持普查,为我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马坪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马坪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马坪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卢大玮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林智贤 镇人大主席
蓝 赟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陈文鑫 镇纪委书记
蓝骅聪 镇组织委员
李添民 镇统战委员
郑艺明 镇武装部长
詹宇镇 镇党委委员
黄志艺 镇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卢恒辉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周小娟 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陈佳林 镇党建办负责人
许珠珍 镇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蓝锦湖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副主任
洪彦荣 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妇联负责人
陈鸿章 镇综治信访办主任
郑文泉 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陈志强 镇林业站站长
黄理津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干事
王 俊 镇党群服务中心干事
朱一鸣 镇宣传负责人
王少军 镇党群服务中心干事
杨开兴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干事
马坪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卢恒辉兼任。成员如下:许珠珍、王俊及各村(场)农业普查负责人。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接任人员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马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