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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漳浦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9 10:39

 浦政民〔202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的通知》文件,对照《漳浦县民政局“三审三校”制度方案》要求,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漳浦县民政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漳州市漳浦县人民政府”网站民政局门户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漳浦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漳浦县绥安镇大亭南路181号漳浦县民政局;邮编:363200;电话:392190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漳浦县民政局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围绕职能,不断创新思路,完善机制,规范流程,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1.民间组织公开情况。公开2023年度民间组织审批管理情况,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工作情况。

2.社会救助公开情况。公开2023年度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社会救助政策解读情况。

3.社会福利事务公开情况。公开2023年度婚姻登记、孤儿助养、殡葬管理、老区建设等方面工作情况。

4.社会救助分栏。公开2023年度社会救助工作情况,办理低保入户手续指南引导。

5.养老服务分栏。公开2023年度养老慈善工作情况及相关文件解读。

6.财政预结算分栏。公开殡仪馆“阳光收费”工作情况。

7.主题服务--社会救助分栏。公开基本生活救助办事指南引导、政策文件解读、常见问题解析。

8.主题服务--社会福利分栏。公开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办事指南引导、政策文件解读、常见问题解析。

9.主题服务--婚姻服务分栏。公开申领、补领结婚证,离婚登记办事指南引导、政策文件解读、常见问题解析。

10.机构职能。公开漳浦县民政局机构职能、内设机构、领导分工和直属单位规定;人事任免和人员工作职能调整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无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不断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实行领导责任制和政务公开长效机制相结合,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各股室各司其职,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发布内容的规范性、正确性,根据我县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分工,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有效保障信息公开到位。

(四)平台建设方面。我局未开设自己的工作网站,主要依托漳浦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本单位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由办公室统筹,牵头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任务,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制定《漳浦县民政局“三审三校”制度方案》,并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发布内容进行层层审核把关,按照“谁上传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要求,确保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做出规定,明确了保密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及网络信息维护、审批、应急办法等,本年度未因信息公开不到位进行责任追究,未发生因信息公开涉及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文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接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通知收取件数

通知收取金额(元)

实际收取金额(元)

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0

0

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部分栏目的更新不够及时。

七、下步工作及改进情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改进:一是加强对业务股室的指导培训,进一步明确依法主动公开信息的具体范畴,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二是提高信息更新速率和内容巡查频率,加强检查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进度、完成情况,及时补缺补差,提高能力。三是加强与上级的沟通交流,主动与县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对接工作、认真查摆不足,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的质量。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无。

                         漳浦县民政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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