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人民政府
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12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12-10-11 14:56 来源:
 

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

2012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浦政办〔2012〕1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盐茶场,绥安工业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秋季是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候鸟迁徙频繁,畜禽补栏增多,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风险加大,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2012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狠抓集中强制免疫。各地要按照 “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要求,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集中强制免疫,确保在10月20日前全面完成。要继续坚持散养畜禽集中免疫和月月补针相结合,规模养殖场常年按程序免疫的做法,切实抓好集中强制免疫工作,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二、加强疫情监测报告。各地要规范和完善疫情监测、疫情报告、定期巡查等制度。把防控工作的关口前移,强化种畜禽场、活禽交易市场、养殖密集区等重点地区的疫情监测,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和数量,对异常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

三、严格动物检疫监管。各地要严格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切实按照检疫规程实施检疫工作,严禁无产地检疫证明的动物、无佩戴标识的动物进场屠宰,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要强化重大节假日期间的监督检查,针对活禽交易市场、屠宰场、养殖场等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检查、重点监控,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四、加强应急处置工作。各地要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及时充实人员,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的培训和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举报和核查制度。一旦发现突发或疑似动物疫情,要按照“早、快、严、少”的要求,采取果断措施科学处置,坚决把疫情扑灭在疫点上,确保疫情不扩散、人员不感染,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五、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各地要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的要求,全面落实政府“五个一” (召开一次会议、下发一份文件、落实一笔经费、签订一份责任状、组织一次督查)的防控保障模式,切实做到工作部署、组织发动、经费保障、督促检查、考核奖惩五到位,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县直有关单位:县财政局、公安局、工商局、经贸局、发改局、卫生局、物价局、广电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林业局、科技局。

抄送:县委办公室。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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