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档﹝2019﹞15号
漳浦县档案局转发福建省档案局办公室
关于加强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场,各工业区(园)、绥安工业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的通知》(闽档办函﹝2019﹞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漳浦县档案局
2019年5月14日
抄送:福建省档案局、漳州市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