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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举行
2019-07-30 09:08 来源:漳浦县人民政府
  本网讯(王吉成)7月26日上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达文,副主任王予军、王朱申、王赐义出席会议。副县长陈美慧,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监委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县政府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县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2018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县本级2019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县人民法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经县政府县长黄庆华提请,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以下任免决定:

冯建辉同志为漳浦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林龙喜同志为漳浦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洪贵荣同志为漳浦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陈鸿辉同志为漳浦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决定免去:

林龙喜同志的漳浦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卢辉达同志的漳浦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陈建华同志的漳浦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经县监委主任林志辉提请,审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陈友文同志为漳浦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陈锦坤同志为漳浦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洪国华同志的漳浦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许九德同志的漳浦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经县法院邱小斌院长提请,审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林镇一同志为漳浦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林惠勇同志为漳浦县人民法院杜浔人民法庭庭长;

柯志娟同志为漳浦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巫旭辉同志为漳浦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黄锦洪同志为漳浦县人民法院杜浔人民法庭副庭长;

郑枝坤同志为漳浦县人民法院杜浔人民法庭副庭长;

郑鼎儒同志为漳浦县人民法院佛昙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林镇一同志的漳浦县人民法院杜浔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林惠勇同志的漳浦县人民法院交通审判庭庭长职务;

柯志娟同志的漳浦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巫旭辉同志的漳浦县人民法院杜浔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黄锦洪同志的漳浦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陈海华同志的漳浦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经县检察院检察长吴锦棋提请,决定免去:

林宏杰同志的漳浦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许九德、张国宝两位同志的漳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陈锦华、郑坤川、张碧志、林永强、黄文宝、陈智强六位同志的漳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因工作调动,接受黄国峰辞去漳浦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杨艺明请求辞去漳浦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因工作调动,决定免去庄志华同志的漳浦县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会上,县政府、县监委、县法院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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