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漳浦县主城区
生活垃圾管理主管部门及实施范围的通告
生活垃圾管理主管部门及实施范围的通告
浦政〔2020〕9号
根据《漳州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漳浦县主城区生活垃圾管理主管部门及实施范围通告如下:
一、主管部门:漳浦县城市管理局。
二、实施范围:东至龙湖大道、石斋北路,西至国道324线,南至鹿溪,北至蓝理路。
具体实施区域划定以附图为准。
特此通告!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0日
根据《漳州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漳浦县主城区生活垃圾管理主管部门及实施范围通告如下:
一、主管部门:漳浦县城市管理局。
二、实施范围:东至龙湖大道、石斋北路,西至国道324线,南至鹿溪,北至蓝理路。
具体实施区域划定以附图为准。
特此通告!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