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登记注册与审核审批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要求,简化许可程序,提升服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依据《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关于药品零售企业兼并重组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药监综药注函〔2021〕2号)和《关于支持和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创新发展和便民服务的意见》(漳市监规〔2020〕130号)文件精神,现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重组许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福建康佰家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康佰家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的申请,经研究决定,本县辖区内福建康佰家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下属门店被重组作为福建康佰家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门店的,如实际经营地址、经营范围未发生变化,可不进行现场审查验收,按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
漳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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