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04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吴志荣代表:
你在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关于旧镇面粉厂、饲料厂、转运仓库等用房作为漳浦县旧镇中心卫生院扩建用地的建议,已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交我单位办理,接到交办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与有关单位进行沟通对接,现把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局支持以上代表建议,是否划拨给旧镇镇人民政府作为旧镇中心卫生院扩建用地,必须由县政府召集国土局、建设局、财政局、发改局等部门研究,同意后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处置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划转。
二、原漳浦县粮食局旧镇面粉厂、饲料厂、转运仓库等用房系发改局(粮储局)下属国有企业旧镇粮食购销公司所有,该公司属自负盈亏企业,企业职工多,企业经营十分困难,属困难企业。该公司主要依靠这些资产出租的租金收入发放工资、支付社保、医保及抚恤金等费用。建议由县政府收储后,解决部分资金给所在企业用于解决企业职工工资、五险一金、抚恤金、离退休职工困难慰问和死亡一次性补助以及搬迁费等企业职工安置问题。
三、粮食体制改革前分配给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和家属宿舍居住至今及现有出租厂房搬迁等补偿费用,建议由所在地政府负责动员搬迁及补偿。
四、根据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及省市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布局有关文件要求,必须在旧镇镇留有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建议由所在地镇政府协调解决门面房作为旧镇粮食购销公司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管理使用。
签发领导:吕坤新
联 系 人:林志阳
联系电话:3221356
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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