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单位和个人基本情况
1.漳浦县虹海水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德发,成立日期:1992年12月23日;住所:漳浦县佛昙镇后许村;营业期限:1992年12月23日至2042年12月22日;经营范围:水产育苗、养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陈四海,男,汉族,出生年月1967年1月17日,文化程度:小学,受聘于漳浦县虹海水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在包装区点苗,在事件中死亡。
3.许德发,男,出生年月1955年11月16日,为漳浦县虹海水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4.叶国庆,男,汉族,出生年月1970年2月4日,文化程度:初中,系漳浦县虹海水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养殖厂的经营负责人,负责养殖厂全部事务。
5.林络绎,男,汉族,出生年月1989年4月14日,文化程度:中专,系漳浦县虹海水产开发有限公司技术员助手,主要负责分苗点苗。
二、事件经过及救援情况
2021年2月22日陈四海应聘到漳浦县虹海水产开发有限公司上班,漳浦县虹海水产开发有限公司考虑到陈四海年纪较大且有坐摩托车摔伤锁骨骨折经历,不宜从事较为繁重的体力劳动,便安排其在包装区负责分苗点苗数。事发当天,2021年9月15日上午7时左右,陈四海和林络绎两人负责对客户出苗并完成点苗数工作,随后陈四海便去食堂吃早餐,吃完早餐出食堂后再也没有人看到他。到中午11点半左右吃午饭的时间,同事找不到陈四海,便立即通知老板叶国庆组织人员寻找陈四海,同事戴合海于12点左右在养殖场20栋车间6号池中找到陈四海,发现陈四海整个人仰在水面中,水深大概45厘米,池深1.6米,立即冲出来叫人,老板叶国庆知道后立马赶到现场,冲进去跳进6号池将陈四海捞上池岸,同时岸上有同事梁振善和周永华协助。捞上池岸后叶国庆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和报警,漳浦县第二医院一名医生及一名护士到现场施救后确系已死亡,佛昙镇海防派出所在接警后立即组织3名警力赶往现场,随后,漳浦县公安局法医赶到现场,经法医对陈四海的尸体表面进行检查,无外伤痕迹,经其家属同意先将陈四海的尸体保存到漳浦县殡仪馆。
三、善后处置情况
事发后,漳浦县虹海水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陈四海家属协商沟通,因其子女受新冠疫情影响,在返程时需接受集中隔离观察(观察期14天),9月30日死者家属与养殖场经营者叶国庆经调解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书》(详见附件1),10月3日陈四海尸体火化。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及性质认定
由于现场没有监控录像,且没有目击者,当事人身上没有外伤,死者陈四海家属因地方风俗习惯拒绝进行尸体解剖检验,导致公安机关无法明确陈四海的死亡原因。为查清事故原因,2021年11月16日,漳浦县安委办邀请市专家组专家郭志雄和李彦聪两位专家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分析,对事发时水池中的水泵及线路进行检测分析,专家经现场勘察和质询后,出具《漳浦虹海水产开发有限公司养殖场疑似触电事故现场勘查报告》(详见附件),得出“基本可排除是由于直接电击、间接电击而造成陈四海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的结论。
经综合分析认定该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漳浦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
长者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