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添文、曾志元等4位代表:
你们在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重启旧镇港开发建设的建议,已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交我单位办理。
旧镇港与旧镇一级渔港是两种概念,我局现就建设旧镇一级渔港答复如下:
一、建设一级渔港有固定标准的陆域用地面积和渔港建设的选址地在退潮时必须具备的有效掩护水域面积。根据《福建省渔港布局与建设规划(2020-2025年)》的文件要求,一级渔港必须配套陆域规划面积不小于10万平方米(含公益性用地),退潮时港内有效掩护水域面积不小于30万平方米。渔港选择必须不涉及生态红线。
二、对照一级渔港的陆域用地和港内有效掩护水域面积标准,在旧镇港湾、旧镇区域内,我局认为没有适合建设一级渔港的港址。
三、就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问题,县海洋与渔业局曾于2011年向省海洋与渔业局争取生态修复专款资金2110万元用于修复旧镇港,但旧镇镇政府存在畏难情绪,导致项目没有实施、资金被收回,就旧镇港再向上级海洋与渔业部门争取资金存在较大困难,但我局会根据省局资金使用指南继续争取,促进旧镇港岸线修复。
四、县海洋与渔业局对旧镇港渔船停靠等现实问题高度重视,曾经向省局争取项目,将近城、狮头、圣城等拟建三级渔港项目列入第十五轮三年渔港建设规划,但三个村的三级渔港项目至今仍未建设。
感谢各位代表对海洋渔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特此函复!
签发领导:吕坤新
联 系 人:李五湖
漳浦县海洋与渔业局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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