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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浦县互花米草除治迹地生态修复方案的通知

浦政办〔2023〕6号

浦政办〔20236号

 

 

六鳌镇、旧镇镇人民政府,漳浦盐场,县直有关单位

《漳浦县互花米草除治迹地生态修复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36

 


 

 

漳浦县互花米草除治迹地生态修复方案

 

互花米草被列为全球最危险的100种外来入侵物种之一,影响近海生态环境和群众生产生活。为尽快消除互花米草危害,维护我县滨海湿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安全,打造美丽生态岸线景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物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花米草除治修复工作的通知和《漳州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花米草除治修复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一年明显见效、二年基本除治三年完成修复、长期加强管护”总体目标和“全民动员、方法对路、科学除治、后期管护、生态提升”的工作要求,坚持属地为主、生态优先系统治理、防治统筹、精准施策的原则,对全县除治后的互花米草部分地块进行生态修复及后期管护进行统筹安排,分区域、分年度开展生态修复(漳浦县互花米草除治迹地生态修复务计划表详见附件1)。

到2023年11月30日,全县完成555亩(省下达生态修复互花米草任务数2775.34亩的20%)生态修复(种植红树林)任务,对种植后红树林当年要进行植被管护和有害生物防治

到2024年7月31日,对种植后红树林第二年要进行植被管护和有害生物防治

到2025年7月31日,对种植后红树林第三年要进行植被管护和有害生物防治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推进,科学修复

1.实行联动修复全县2023生态修由漳浦龙睿环境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单位负责统一招投标,所在乡镇场负责协调生态修复。各有关部门、乡镇场要加强沟通协调、相互借鉴、共享信息,切实提升生态修复效能,切实有效完成生态修复工作。

2.细化落实任务。要根据互花米草除治后的图斑,细化落实辖区内生态修复年度任务,制定生态修复实施措施和路线图,将辖区内生态修复图斑落地上图,建立生态修复斑块清单,逐一明确生态修复斑块的具体位置、范围、面积、生态修复措施、完成时限和相关责任人,实行清单化管理,确保责任落实到地到时、到岗到人。

3.选择科学方法。坚持环境保护优先,因地制宜选择适宜树种进行修复种植。县林业局要根据省林业局制定的《福建省互花米草除治攻坚行动生态修复技术指南》,加强技术指导;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掌握技术要领,严格执行技术规范,确保生态修复成效。

4.合理组织施工。根据不同红树植物的种苗种植时间、种植方式,准确把握种植时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顺序,提高生态修复效率。合理组织施工力量,精准测算工作量,统筹考虑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技术力量、天气状况等因素,科学倒排工期,督促施工单位合理调配施工设备和队伍,在确保安全、质量和环保的前提下,优化现场施工安排,加大施工面,多开施工点,抢时间、赶进度,全力加快生态修复。密切关注高温、台风、潮汐、强降雨等影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责任单位:六鳌镇、旧镇镇人民政府,漳浦盐场,县林业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工信局、海洋与渔业局、漳浦生态环境局、漳浦龙睿环境有限公司

(二)因地制宜,分类修复

1.统筹制定修复方案。要衔接“三区三线”、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等,根据不同生态功能分区,科学统筹制定修复方案。对自然保护地,要考虑主要保护对象和核心景观保护需求,推广闽江河口生态修复模式,采用保护优先、适度干预的措施;对航道、港口码头港池水域,要按照通航和经营要求,采用人工疏浚、保证生产的措施;对其他区域,要根据资源禀赋,采用生态修复、适度留白的措施。积极探索以增强气候韧性和增加蓝色碳汇为导向的海洋生态修复新模式。

2.合理确定修复方式。根据潮间带基质特点,按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滩则滩”的原则,确定互花米草除治后滩涂的修复方式。学习借鉴闽江河口、罗源北山、泉州湾等地的成功做法,对适宜开展植被修复的生态修复区,通过多种秋茄、白骨壤、桐花树等乡土植物,构建以红树植物为主体的、具有区域特色的湿地植物群落,形成海岸复合植被防护体系;对不宜开展植被修复的生态修复区,保留光滩进行自然恢复。

责任单位:六鳌镇、旧镇镇人民政府,漳浦盐场,县林业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海洋与渔业局、漳浦生态环境局、漳浦龙睿环境有限公司

)动态监测,长效管护

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督促指导各地加强相关区域的监测。确定生态修复实施单位持续做好后续跟踪,落实延伸管护责任,巩固生态修复成效成果。相关乡镇场要建立健全管护长效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全覆盖、无盲区,对生态修复未到位的造林地块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补植确保高质量完成生态修复任务

责任单位:六鳌镇、旧镇镇人民政府,漳浦盐场,县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漳浦生态环境局

三、组织保障

(一)专班专责推进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2),并建立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牵头,县发改、工信、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体旅、林业、海洋与渔业等有关部门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漳浦盐场有关负责人参加的互花米草除治迹地生态修复工作专班(详见附件3),统筹协调生态修复相关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负责督促相关乡镇场落实工作部署。各相关乡镇场要参照县里建立相应的生态修复工作机制,统一组织协调解决生态修复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行专班专责推进。县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配合协作,共同发力,形成合力,统筹抓好生态修复及后期管护等工作。各相关乡镇场要在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每月23日前将生态修复情况报县林业局,在每年年底全面组织自查并于12月2日前将自查结果报县林业局,由县林业局组织县直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并将结果报县政府,经县政府审核后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责任单位:六鳌镇、旧镇镇人民政府,漳浦盐场,县林业局、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体旅局、海洋与渔业局、漳浦生态环境局、漳浦龙睿环境有限公司

(二)压紧压实责任。要落实生态修复主体责任,加大会商、协调、推动、督办、检查力度,按照生态修复图斑清单,实行挂图作战,真正做到责任清、任务明、措施实、效果佳,确保按期完成生态修复目标任务; 要加强生态修复质量监控,建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对进度偏慢的地方,要具体分析、找准症结、及时整改,对于需要县级专班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早报告。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部署要求和职责分工,将生态修复工作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林长制等考核内容,加强跟踪管理、督促指导,加强配合协作、会商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共同抓好生态修复及后期管护等工作。对生态修复措施有力、成效突出的,优先给予项目支持;对措施不力、进度滞后的,通过工作提醒函、约谈等方式督促责任落实,并在年度政府部门督查考核结果中予以通报。

责任单位:六鳌镇、旧镇镇人民政府,漳浦盐场,县林业局、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体旅局、海洋与渔业局、漳浦生态环境局、漳浦龙睿环境有限公司

(三)强化要素保障。生态修复费用3000元/亩,生态修复费用种植红树林第一年2000元/亩,后期管护两年,后期管护费用1000元/亩。按照事权划分原则,生态修复后期管护费用在省、市财政下达的补助基础上,不足部分由县、乡镇(场)按财政分级承担。相关乡镇场要加大财政投入,加强资金筹措,将生态修复所需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为生态修复提供资金保障;县直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要强化种苗保障,提前做好红树植物等苗木需求测算,加强供需对接,并加大乡土红树植物等容器苗培育,增加苗木供应储备。

责任单位:六鳌镇、旧镇镇人民政府,漳浦盐场,县财政局、发改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海洋渔业局、漳浦生态环境局、漳浦龙睿环境有限公司

(四)防控廉政风险。要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确保专款专用。要严格决策程序,按照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防止廉政风险,确保生态修复工作顺利实施。要强化监督检查验收,加强资金拨付和使用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责任单位:六鳌镇、旧镇镇人民政府,漳浦盐场,县林业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海洋与渔业局、漳浦生态环境局、漳浦龙睿环境有限公司

(五)注重全民动员。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生态修复作为一项必须完成的重大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积极采取以工代赈、就近招工等方式,组织动员农村劳动力参与生态修复及后期管护等工作,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要综合运用电视、报刊、新媒体等载体,广泛宣传生态修复和维护湿地生态安全的重要性,及时宣传报道生态修复工作进展和成效,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周边城乡居民和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参与生态修复,营造“广泛发动、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对在生态修复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促进交流互鉴,形成以点带面、全面提升的良好效应。

责任单位:六鳌镇、旧镇镇人民政府,漳浦盐场,县林业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体旅局、海洋与渔业局、漳浦生态环境局、漳浦龙睿环境有限公司

 

附件:1.漳浦县互花米草除治迹地生态修复任务计划表

          2.漳浦县互花米草除治迹地生态修复工作领导小组

3.漳浦县互花米草除治迹地生态修复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附件1

 

漳浦县互花米草除治迹地生态修复

务计划表

 

单位:亩

乡镇(场)面积负责协调生态修复单位
合  计555 
六鳌镇152六鳌镇人民政府
旧镇镇188旧镇镇人民政府
漳浦盐场215漳浦盐场

 

 

 

 

 

 

 

 

 

 

附件2

漳浦县互花米草除治迹地生态修复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丁顺  县长

副组长:陈石金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蓝周全  县政府办主任

陈建  县林业局局长

许志明   县发改局局长

林建国   县工信局局长

黄文元   县财政局局长

林龙喜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旺有   漳浦生态环境局局长

洪艺明   县住建局局长

许志刚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森辉   县水利局局长

陈  斌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毅卿   县文体旅局局长

柯文伟   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张长贵   六鳌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汉斌   旧镇镇人民政府镇长

            蔡尧盛   漳浦盐场书记

林俊鹏  福建龙睿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陈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接替人员自然更替,并履行相应的职责不再另行出文。  

 

 

 

 

 

 

 

 

 

 

 

 

 

 

 

 

 

附件3

漳浦县互花米草除治迹地生态修复

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一、成员名单

组  长:陈石金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王万主  县政府办副主任

陈建  县林业局局长

            商炳泉  福建龙睿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成  员:黄少坚  县发改局二级主任科员

陈吟泉  县工信局二级主任科员          

蔡明辉  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国裕  县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        

彭展科  漳浦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洪旺枞  县住建局副局长

洪  燕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伟长  县水利局副局长

张德生  县农业农村局一级主任科员

张华东  县文体旅局副局长

林武强  县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陈永源  旧镇镇人民政府二级主任科员

            蔡建平  六鳌镇人民政府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陈新安  漳浦盐场场长助理

二、职责分工

负责统一组织全县生态修复工作,督促指导行动任务落实,协调解决生态修复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专班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在生态修复期间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工作机制,及时分析研判生态修复的动态形势。

县林业局:负责督促相关乡镇场落实工作部署,调度、分析除治攻坚进展情况,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对乡镇场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核查,及时向县政府报告核查结果以及推进中的重大进展、重要情况。负责督促指导自然保护地内互花米草除治和生态修复工作,指导各地申报湿地保护修复县级及以上项目。

县发改局: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积极申报湿地保护修复等项目,争取市级及以上项目支持。

县财政局:负责统筹落实互花米草除治修复市级及以上补助资金,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各地争取资金支持。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督促指导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内的互花米草除治和生态修复工作指导各地申报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等县级及以上项目。

县海洋与渔业局:负责督促指导规划养殖区、渔业码头港区互花米草除治和生态修复工作。

漳浦生态环境局:负责督促指导相关乡镇场在组织陆海污染协同防治、“美丽海湾”建设中推进互花米草除治和生态修复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指导航道、港口码头港池水域范围内互花米草除治和生态修复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督促指导河口水利治理项目内的互花米草除治和生态修复工作。

县工信局:负责组织开展互花米草防治科技攻关,将符合条件的互花米草防治研究优先推荐申报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城市建成区内滨海区域的城市公园建设。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滨海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设。

县文体旅局:负责督促指导开展滨海旅游景观资源保护利用和旅游设施建设工作。

六鳌镇、旧镇镇人民政府,漳浦盐场: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生态修复资金落实和生态修复相关工作。

漳浦龙睿环境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互花米草除治、后续生态修复及养护工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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