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清理一批涉及民营经济的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浦政规〔2023〕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工业区和台创园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经清理,决定对《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漳浦县推行“互联网+企业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浦政办〔2016〕100号)等9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促进漳浦县建筑业发展试行办法的通知》(浦政文〔2021〕145号)予以修改。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拟修改)的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目录(10件)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