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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漳浦县提水式海水养殖尾水治理攻坚工作专班的通知

浦政办〔2024〕22号

沿海各乡镇人民政府,漳浦盐场,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 的通知》(厅字〔2022〕7号)要求,全面抓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统筹海水养殖和生态环境保护不力问题整改,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漳浦县提水式海水养殖尾水治理攻坚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和工作机制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唐  耿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林伟华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蔡  伟  县政府办副主任

洪小辉  县公安局副局长

林海坤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洪立新  县林业局局长

洪  燕  县海洋渔业局局长

王瑞东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杨旺有  漳浦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汉斌  旧镇镇镇长

蔡海利  深土镇镇长

张长贵  六鳌镇镇长

林志阳  赤湖镇镇长

吴锦州  佛昙镇镇长

林乙平  前亭镇镇长

蔡尧盛  漳浦盐场党委书记

黄良平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许森艺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职责:负责推进统筹海水养殖和生态环境保护不力问题整 改工作落实。建立技术指导组,负责尾水治理设施建设的协调和技术指导,重点解决深土镇、赤湖镇提水式海水养殖尾水治理问题。

工作专班下设攻坚办,挂靠县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提水式海水养殖尾水治理工作日常事务,汇总、通报工作进度,及时反馈、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下设深土镇提水式海水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指导组、赤湖镇提水式海水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指导组共2个工作小组,分别是:

(一)深土镇提水式海水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指导组

组  长:刘建德  县海洋渔业局副局长

副组长:刘贵熊  漳浦生态环境局高级工程师

成  员: 张进勇  县海洋与渔业局渔业股助理工程师

职  责:驻守深土镇集中办公,专职负责深土镇尾水治理设施建设的协调和技术指导工作,负责提水式海水养殖尾水治理工作日常事务,跟踪督促深土镇完成提水式海水养殖“一户一档”建档(逐户明确尾水治理设施建设的位置、完成时限),形成倒排工期方案,确保9 月底完成100%尾水治理设施建设。

(二)赤湖镇提水式海水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指导组

组  长:陈捍南  漳浦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景亮  漳浦生态环境局海洋与自然生态保护股负责人

成  员:林国斌  县海洋与渔业局渔业股助理工程师

职  责:驻守赤湖镇集中办公,专职负责赤湖镇尾水治理设施建设的协调和技术指导工作负责提水式海水养殖尾水治理工作日常事务,跟踪督促赤湖镇完成提水式海水养殖“一户一档”建档(逐户明确尾水治理设施建设的位置、完成时限),形成倒排工期方案,确保9 月底完成100%尾水治理设施建设。

二、工作机制

(一)强化统筹协调。工作专班定期召开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突出问题工作推进会,听取各工作小组及旧镇镇、深土镇、六鳌镇、赤湖镇、佛昙镇、前亭镇、漳浦竹屿盐场等沿海各乡镇场关于整改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部署下阶段工作,推动各项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整改工作期间,各工作小组和沿海各乡镇场常态化开展会商,研究解决存在困难问题,做到精准施策、靶向发力。

(二)强化督导落实。加强对提水式海水养殖尾水治理工作的一线督导、一线推动、一线落实,深土镇、赤湖镇提水式海水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指导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协调处理、技术指导,狠抓整改落实,加大跟踪督促力度,确保如期完成整改。县政府督查室定期下沉一线督导,对整改不力、进度滞后单位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予以提醒,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通报效能办进行追责问责。

(三)强化奖补措施。建立完善奖补机制,配套专款,解决资金奖补用于提水式海水养殖尾水治理问题整改,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协同高效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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