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人民政府
漳浦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5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2024-09-13 10:13 来源:漳浦县农业农村局

尊敬的陈贤旭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行为,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保障农民合法权益,2022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23年3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64号),要求稳慎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

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农业农村部门重点在于兼顾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探索合理分配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的有效机制。指导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相关工作与试点工作的衔接,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组织章程,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工作,加强土地使用权出租、流转、入股等合同管理,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下一步,我局将做好职责内相关工作,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门,稳妥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

感谢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今后对农业农村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签发领导:陈斌

联 系 人:林志武

联系电话:3101176

 

               

 漳浦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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