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人民政府
漳浦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2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2024-09-13 10:02 来源:漳浦县农业农村局

长桥镇党委书记陈志民等代表:

你在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厘清长桥镇和长桥农场管理权责的建议,已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交由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7年,省政府提出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总体的原则是农场剥离社会职能归当地所在乡镇政府管理,农场主要承担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盘活资金、壮大发展农场经济。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县顺利完成农场土地确权和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改革总体比较彻底,达到预期目标。长桥农场因归属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继续保留人事管理权和土地经营管理权,造成长桥镇政府、长桥农场、台湾农民创业园三者工作权责不清、责任主体不明等问题。因该问题涉及长桥镇政府、长桥农场、台湾农民创业园权责重新明确问题,我单位虽为长桥农场主管部门,因职责所限,也不好协调,但我局会积极汇报县分管领导,建议今后长桥农场人事管理权和土地经营管理权由长桥镇政府统一管理。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上回复如有不妥之处,请及时联系我局,并希望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建议。

  签发领导:陈斌

联 系 人:陈艺惠

联系电话:3108809

 

 

 

 漳浦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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