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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浦县扶持培育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奖励措施(暂行)〉的通知》
2024-09-14 16:38 来源:漳浦县人民政府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增效年”活动和“三比一看”竞赛工作要求,依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进一步加快服务业提升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漳政办〔2021〕49号)和《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浦县推动商贸流通业和夜间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浦政办规〔2022〕4号),制定《漳浦县扶持培育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奖励措施(暂行)》。

二、目标任务

推进我县规模以上服务业发展,提升我县服务业产值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服务业对我县经济的拉动作用。

三、主要内容

扶持培育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1.月度新增每家奖励12万元,分两次兑现:企业入库纳统的次年兑现第一次奖励7万元;企业入库纳统的第三年兑现第二次奖励5万元;2.年度新增每家奖励6万元,分两次兑现:企业入库纳统的次年(12月份入库的年度企业)或当年(1月份至2月份入库的年度企业)兑现第一次奖励3万元;企业入库纳统的第三年或次年(企业与第一次兑现的企业一致)兑现第二次奖励3万元。

四、注意事项

此前出台的有关文件内容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在奖励兑现前退库的,奖励资格自动取消。

五、政策执行起止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2月28日。2024年7月1日至本文件发布之日间的奖励措施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小李,0596-3221035。

解读单位: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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