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丽春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切实将安全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课程的建议,已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交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历来重视学校安全法制教育,多举措强化学生安全法治意识。一是做好日常安全宣教工作,扎实落实“每天5分钟,每周半小时,每学期最后一节课”的学生安全教育专题活动和每周的国旗下安全教育讲话,持续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主题教育,根据时令性、季节性变化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溺水安全、防校园欺凌等主题教育。三是做好安全应急演练。利用“11.9”“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扎实开展防地震应急演练、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反恐防暴应急演练,提高了全体师生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逃生和自救、自护能力。四是做好学法普法工作。大力开展学法、普法、守法活动,通过法治副校长进校园、观看法治宣传片等活动,为全体学生普及宪法、民法典、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
对于您提出的将安全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课程的建议我们非常赞同,也一直在实施中,我们要求学校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规定每学期不少于6节安全教育课和2节法制教育课,并将课程落实情况列入学校课堂教学常规管理检查和“平安校园”星级创建评估内容之一。今后,我们将加大各校法制教育课程开展情况的督导力度,确保各校安全法制教育课程开展常态化、规范化、有效化。
专此函复,顺致谢意!
签发领导:卢辉达
联 系 人:陈志勇
联系电话:3103011
漳浦县教育局
2024年6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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