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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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林业局
2025-04-10 15:56 来源:漳浦县林业局
  一、林业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标准,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相关规划。参与研究起草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

(二)组织、指导、监督造林绿化及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植树造林规划,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监督管理防治荒漠化、石漠化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工作。承担花卉管理工作。承担林业领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按规定负责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相关工作,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公益林划定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湿地保护规划。负责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指导林业基层工作机构建设和管理。

(四)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五)负责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地质遗迹、地质公园、海洋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负责国家公园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组织、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我县国家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机构审核我县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承担自然保护地评审机构相关工作。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六)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县属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和林权流转。指导建立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含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等)和发展林下经济。组织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七)贯彻实施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有关林业标准,指导林业产业经济布局,编制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林业企业的改革发展与林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承担森林旅游、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八)指导县属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县属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利用,指导县属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建设和管理,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负责林木良种的引进、选育、认定和种质资源的管理。依法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按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宣传教育、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组织、指导林业、草原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安全生产。

(十)监督管理林业县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承担县级林业固定资产投资有关工作。参与拟订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科技和教育工作,管理林业和草原标准化工作,组织拟定和实施林业地方标准。指导林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加挂计划财务股)

2.政策法规与人事股

3.森林资源管理与审批股

4.造林绿化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5.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股

6.林业防灾减灾股

7. 执法监督股

8.林长股(挂靠漳浦县林长办公室)

三、机关事业单位

1.漳浦县自然保护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站(加挂漳浦县前亭湾风景区服务中心)

2.漳浦县林木种苗站

3.漳浦县森林资源站

4.漳浦县林业规划设计队

5.漳浦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

6.漳浦县森林植物防治检疫站

7.漳浦县林业基金站

8.漳浦县花卉产业服务中心

9.漳浦县林长工作服务中心

四、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

1.漳浦县乡镇林业工作站(17个)

2.漳浦县县属国有林场及分场

五、领导分工

洪立新,男,汉族,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漳浦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1、洪立新(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2、陈建榴(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宣传、意识形态、乡村振兴、拥军、精准扶贫、造林绿化。分管造林绿化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木种苗站、绿化开发部、世行办、木材公司;挂钩联系深土、六鳌、佛潭、赤湖等4个乡镇林业站。

3、卢进才(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扫黑除恶、审核审批、林业执法、野动、湿地、自然保护区、木业加工、综治、信访、打假、禁毒。分管森林资源管理与审批股、执法监督股、资源站、自然保护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站(加挂漳浦县前亭湾风景区服务中心)、规划队;挂钩联系赤岭、马坪、湖西、前亭等4个乡镇林业站。

4、陈文来(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负责机关党建、统战与民族宗教工作、机关效能、统计、政策法规、网络与信息安全、卫生、移风易俗、精神文明建设、林长制、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应急、安全生产。分管办公室(加挂计划财务股)、政策法规与人事股、林业防灾减灾股、林长股(挂靠漳浦县林长办公室)、林长工作服务中心、森防站;挂钩联系盘陀、大南坂、赤土、绥安、旧镇等5个乡镇林业站。

5、胡发屏(一级主任科员):负责花卉、林业改革、产业发展、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社团、科技特派、林下经济、计生、工会、双创。分管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股、花卉服务中心、技术推广中心、妇委会、工会;挂钩联系石榴、南浦、长桥、官浔等4个乡镇林业站;负责花博会展馆。 

6、潘宏斌(县属国有林场场长):协管林业执法、信访工作。

为加强工作的衔接与配合,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领导之间实行“AB角”工作制。互为“AB角”的领导,一方外出开会、学习或考察、休假时,相应的另一方接替其分管及联系的工作。具体安排陈建榴与胡发屏、卢进才与陈文来互为“AB角”。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漳浦县朝阳大道西1号

办公室电话:0596-3221143

传真:320700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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