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2025B3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2025-06-23 18:10 来源:漳浦县市场监管局

杨智勇委员:

您提出关于《计生政策放开配套建设机关单位职工子女托管机构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目前0-3岁托育服务的工作进展

为促进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改善民生福祉,促进家庭和谐,我局给予高度重视。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我局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文件精神基础上,深入调研,了解实情,探索创新,积极推进机关单位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

一是深入调研机关单位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现状,切实掌握全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对于托育服务的需求现状。二是全面摸底机关单位婴幼儿托育机构情况。三是推进托育服务更便民、更惠民。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有关要求,探索机关单位普惠托育机构的建设路径,构建全方位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满足广大干部职工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

二、对于您提出的“配套建设机关单位职工子女托管机构”的建议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深入开展政策标准规范宣讲促进活动。重点宣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等促进托育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印发的《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办法》《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等行业标准和规范,通过宣传、咨询和培训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按照标准和规范做好对托育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托育服务机构严格落实标准规范,积极回应大众关切,凝聚社会共识,营造促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引领规范发展。二是加快单位创办托育机构,推进机关单位开展托育机构建设工作,形成具有示范效应、部门特色的托育服务体系,满足广大干部职工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立足未来发展和漳浦实际,精准对接广大干部职工托育服务需求,进一步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扩大托育服务供给,着力构建单位主导、多元参与、普惠为主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一是完善政策,健全生育支持体系。主要内容是:全面落实产假政策,将产假的落实与文明单位创建、各类评优评先等相关措施结合起来,建立产假权益的宣传和维护机制,切实提高产假落实率。建立“育儿假”和“育儿时间”制度,每年给予幼儿父母一定天数的带薪育儿假;每天给予幼儿父母一定的育儿时间,育儿时间算作劳动时间,为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二是立足需求,大力推进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职能,大力推进公办、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的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探索建立以公办机构为引领、公办民营为主体、民办公助为补充的普惠托育发展体系,走出一条普惠性托育发展的路径。三是强化保障,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统筹社会力量资源,整体推进,让各项优惠政策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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