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民健康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地方性规划、政府规章和政策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我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相关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拟订和指导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管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协调开展县级控烟履约工作。
(七)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落实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组织实施全县医疗机构准入和评审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依法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指导平安医院建设。
(八)组织拟定中医药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推进中医药传承和创新,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
(九)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落实人口与家庭发展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组织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十一)拟订并指导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落实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
(十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
(十三)组织落实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十四)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按规定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工作领域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侨的交流与合作。统筹协调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十五)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负责县级以上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电子政务、效能建设、建议提案办理、信访、年鉴等工作。拟订并实施卫生健康宣传的规划、政策措施,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府信息网管理,承担内部资料出版物编纂工作。
(二)人事股
拟订并指导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机关和各医疗卫生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评审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援外及其他外事工作。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建立全科医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和制度。
(三)财务股
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卫生健康相关专项资金管理,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指导、监督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装备管理;统筹协调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四)规划与信息股
拟订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指导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参与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拟定卫生健康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承担县属卫生健康项目及其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加强县属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管理;承担卫生健康的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协调开展县级控烟履约工作。
(五)卫生应急办公室
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有关工作,按规定报告、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协调落实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消防、维稳等工作。
(六)疾病控制与综合监督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全县疾病防控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疫情的蔓延;按规定承担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艾滋病防治的日常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组织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
(七)医政股(中医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准入和评审评价工作,指导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执行基本药物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开展药物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参与药品、医疗机械临床试验管理工作。指导平安医院建设。
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下同)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负责对中医医疗、教育与科研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管工作,按规定承担中医医疗机构管理工作,实施中医药人员执业标准和考核制度;规划指导中医药人才培养。指导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承担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组织协调中医药科研和技术开发。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工作,推进中医药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的继承、传播和发展,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
(八)基层卫生健康与妇幼保健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政策,完善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承担综合管理农村基本卫生保健、城市社区卫生工作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并监督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协调组织开展健康扶贫工作。组织实施落实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九)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承担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国家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和实施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政策法规股(审核审批股)
拟订并组织落实卫生健康政策,组织拟订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信访相关涉法解释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协调推进卫生健康系统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和有关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批、审核、核准、备案、转报及相关政策咨询工作。负责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制定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工作制度。
(十一)职业健康股
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的监督执行及监督检查,负责职业卫生检测和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检查,组织查处作业场所重大职业危害事故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体制改革股
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基层医药卫生、公共卫生综合改革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卫生系统工会、妇联、文体和精神文明等工作。
三、领导分工
王志伟,男,汉族,1970年10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学历,理学学士。现任漳浦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一)王志伟(党组书记、局长):主持漳浦县卫生健康局全面工作。
(二)黄进民(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医政、综治维稳信访(扫黑除恶、医疗纠纷)等工作。分管股室:医政股(中医股)、综治维稳信访办、医纠办。联系单位:县医院、官浔中心卫生院、和康医院、康宁医院。
(三)吴志阳(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疾病预防与综合监督、人事、安全生产、爱国卫生运动、创卫创城等工作。分管股室:机关党办、疾病控制与综合监督股、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人事股、安全生产办。联系单位: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创卫办、县疾控中心(卫生健康监督所)、县中医院、赤湖中心卫生院、绥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华夏眼科医院。
(四)林亚扁(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分管财务、工会工作。分管股室:财务股、工会。联系单位:盘陀卫生院、大南坂卫生院、绥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福医院。
(五)吴镇杰(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分管基层妇幼健康、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流动人口管理。分管股室:基妇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动人口健康教育促进中心。联系单位:县妇幼保健院、深土中心卫生院、六鳌卫生院、竹屿卫生院、锐光医院。
(六)林庆永(党组成员、县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分管医疗卫生发展规划、项目建设等工作。分管股室:规信股。
(七)林加成(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组长):分管驻局纪检监察工作。分管股室:驻局纪检组办公室。
(八)黄旺寿(四级调研员):分管医改工作。分管股室:体制改革股。联系单位:旧镇中心卫生院、南浦卫生院、长桥卫生院、康复护理医院、华侨护理院。
(九)李文峰(二级主任科员):分管老龄工作(医养结合)。分管股室:老龄办。联系单位:石榴卫生院、赤土卫生院、健民医院。
(十)陈楚田(二级主任科员):分管卫生应急、医疗保障等工作。分管股室:应急办。联系单位:县卫生应急指挥调度中心、漳浦县第二医院(佛昙中心卫生院)、前亭卫生院、马坪卫生院、优福血透中心。
(十一)王永华(二级主任科员):分管精神文明创建(未成年人、团、青、妇)、办公室、宣传教育。分管股室:办公室、职业健康股。联系单位:湖西卫生院、赤岭卫生院。
(十二)潘东芬(四级主任科员):分管政策法规、审核审批。分管股室:政策法规股、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府前街西36号
联系电话:0596-322622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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