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应急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县应急管理局的机构职能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场、工业区、台创园、各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指导监督实施。
(二)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按要求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指导落实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一般灾害指挥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和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协调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抗洪抢险、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推进消防、地震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各乡镇场、工业区、台创园,各有关部门落实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下达和省、市、县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场、工业区、台创园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三)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健全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县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应急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效能、政务公开、安全保卫和信访等。承担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以及部门各项资料综合汇总。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
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研究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的重大问题。
(二)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班、政务值班等工作,组织实施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开展应急会商,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综合减灾和救援管理股。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牵头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县级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合作和交流,组织参与省际、市际、县际应急救援。
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上级下达和县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编制全县综合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
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
(四)火灾防治管理股。协调落实有关消防工作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相关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六)安全生产基础股(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股)。承 担非煤矿山(含地质灾害勘探、尾矿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相关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承担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协调相关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七)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漳浦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体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分解下达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研究全县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监督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八)审核审批股。依法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准入工作。承担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审核工作;协调其他安全生产审核、审批事项的办理。负责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审核;负责非煤矿山及危险化学品以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备案及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三、县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简历
王建峰,男,汉族,1973年8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本科学历。现任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四、县应急管理局领导分工
1.王建峰: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委和行政全面工作。
2.张华东: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非煤矿山、工矿商贸等行业安全监管、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重大危险源监控等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分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基础股(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股)、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
3.魏海泉: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灾害风险监测、自然灾害普查、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铁路安全等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分管综合减灾和救援管理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漳浦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4.林长辛:党委委员、二级主任科员
负责应急值班、宣传教育、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社会工作等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分管应急指挥中心、安全生产宣教中心,兼任局新闻发言人。5.邱宝清:党委委员、二级主任科员
协助党委书记分管局机关党建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统战、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安全生产准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审批等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分管组织人事、党风廉政建设、审核审批股。
6.卢建有:党委委员、县纪委监委驻县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常务副组长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7.林敬忠: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效能、政务公开、财务、后勤保障、固定资产登记、防汛抗旱等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分管办公室、漳浦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8.蔡彬荣:二级主任科员
负责火灾防治工作(漳浦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综治平安、信访维稳、12345平台管理等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分管火灾防治管理股。
9.魏展华: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负责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依法治县、安全生产评审专家抽取等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分管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总工程师工作站。
五、县应急管理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6-3116578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大亭南路109号电信大楼三楼
邮箱:zpxyjj@163.com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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