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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浦县涉渔环保问题整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浦政办〔2025〕26号

各沿海乡镇(场),县海洋渔业局,漳浦生态环境局,漳州海警局漳浦工作站: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漳浦县涉渔环保问题整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浦县涉渔环保问题整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切实解决我县海域超规划养殖、筏式吊养泡沫浮球污染等突出涉渔环保问题,推动海洋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涉渔环保问题整改攻坚行动”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大食物观、向江河湖海要食物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按照“依法依规、尊重历史、稳妥有序”的原则,聚焦超规划养殖清退、筏式吊养浮球“去泡沫化”两大核心任务,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攻坚行动,全面提升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为“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漳浦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一个月的集中攻坚,全面完成我县海域超规划养殖清退和筏式吊养浮球“去泡沫化”任务,建立健全涉渔环保长效监管机制,实现海域养殖布局合理、设施规范、生态良好的目标。具体目标如下:                              

1.2025年12月15日前,全面完成筏式吊养区域泡沫浮球的更换升级,实现浮球“去泡沫化”全覆盖,存量泡沫球全部清理上岸集中处置。

2.2025年12月25日前,全面完成县域内所有海上超规划养殖区域的清退工作,做到应退尽退、清退彻底。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开展超规划养殖清退专项行动

1.全面排查核实。各沿海乡镇对辖区海域养殖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核查超出规划范围的养殖区域,建立“一养殖单元一档案”,明确清退范围、养殖品种、养殖规模及养殖主体信息,确保排查无死角、数据无偏差。(完成时限:2025年12月5日前)

2.制定清退方案。各沿海乡镇根据排查结果,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个性化清退方案,明确清退时限、责任人员及保障措施。对非法占用海域的养殖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其中:

(1)六鳌镇:厦门港规划古雷港区六鳌航道区禁养区、厦门港规划古雷港区8号锚地禁养区、六鳌崂岈三级渔港禁养区存在的筏式养殖需在2025年12月15日前清退,网箱养殖需在2025年12月25日前清退;

(2)深土镇:深土岈仔山一级渔港禁养区应加紧制定海域征收方案,并在2025年12月25日前完成清退;

(3)赤湖镇:前湖二级渔港禁养区需在2025年12月25日前完成清退;

(4)佛昙镇:我县已申请取消该岱嵩一级渔港项目建设,需继续争取上级审批支持,并根据实际重新修编划定养殖区。

对于六鳌、深土、赤湖养殖户在将军澳作业区禁养区新增的季节性紫菜复养,结合县政府《关于印发厦门港古雷港区将军澳作业区项目收海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浦政文〔2023〕118号)推进处置。清退方案需报县攻坚月行工作专班办公室备案。(完成时限:2025年12月5日前)

3.集中组织清退。按照“先易后难、分类推进”的原则,组织开展集中清退行动。对主动配合清退的养殖主体,做好政策解读和服务保障;对拒不配合的,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逾期未整改的采取联合执法措施强制清退。清退过程中要规范作业流程,避免产生二次污染,清退物资要分类处置、资源化利用。(完成时限:2025年12月25日前)

责任单位:县海洋渔业局、自然资源局、司法局,漳浦生态环境局、漳州海警局漳浦工作站,各沿海乡镇人民政府及属地派出所。

(二)开展筏式吊养浮球“去泡沫化”专项行动

1.精准摸清底数。由各沿海乡镇对辖区内筏式吊养区域的泡沫浮球数量、分布位置、养殖主体等情况进行详细核查登记,建立浮球更换台账,明确更换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底数清、责任明。(完成时限:2025年12月5日前)

2.推广环保替代设施。积极引导养殖主体选用环保型塑胶浮球等替代产品,参照我县浮球升级改造补助标准,对使用球形塑胶浮球的给予补助,降低养殖主体改造成本。同时,搭建环保浮球供应对接平台,保障替代设施供应充足、质量可靠。(完成时限:2025年12月5日前)

3.全面更换清理。组织养殖主体限期完成泡沫浮球更换,同步做好废旧泡沫浮球的回收处置工作,实行“更换一批、回收一批、处置一批”,严防泡沫浮球流失污染海洋环境。对偏远海域、大型养殖区的浮球更换工作,要统筹调配机械装备,提高更换效率。(完成时限:2025年12月15日前)

责任单位:县海洋渔业局、财政局、漳浦生态环境局,各沿海乡镇人民政府。

(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1.强化日常巡查。依托“海上环卫”队伍和海洋渔业执法力量,建立“空中巡查+海上巡航+岸线排查”的立体化监管体系,加大对重点海域、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新增超规划养殖、使用泡沫浮球等违法行为。

2.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渔民培训、宣传手册、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涉渔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提高渔民生态环保意识,引导其自觉参与海洋生态保护。

责任单位:县海洋渔业局、自然资源局、融媒体中心,漳浦生态环境局,各沿海乡镇人民政府。

三、实施步骤

(一)集中攻坚阶段(2025年12月5日—12月25日)

各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全面推进超规划养殖清退和浮球“去泡沫化”工作,实行每日调度、每周通报制度,及时解决攻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县攻坚行动工作专班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间节点推进。其中,2025年12月15日前完成浮球“去泡沫化”任务,2025年12月25日前完成超规划养殖清退任务。

(二)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12月26日—12月31日)

各责任单位对攻坚行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形成工作总结报县攻坚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专班组织开展全面验收,对完成任务较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严肃追责问责。同时,总结攻坚行动经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直有关单位及各沿海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漳浦县涉渔环保问题整改攻坚行动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攻坚行动各项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日常调度、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二)落实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安排专项攻坚资金,用于超规划养殖清退补偿、环保浮球改造补助、执法巡查、物资处置等工作。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三)强化执法保障

由县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牵头,联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加大对涉渔环保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恶意阻挠整改、暴力抗法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形成有力震慑。

(四)严格督导问责

建立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制度,工作专班成员分片挂钩督导各沿海乡镇攻坚工作。实行“每日调度、每周通报、每月考核”机制,对工作推进有力、任务完成及时的,予以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度滞后的,及时约谈提醒;对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件:漳浦县涉渔环保问题整改攻坚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附件

漳浦县涉渔环保问题整改攻坚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黄松周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黄进源  县海洋渔业局局长

  成   员:杨旺有  漳浦生态环境局局长

         林海坤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黄文元   县财政局局长

      陈智海   县司法局局长

          杨立宏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陈小明   漳州海警局漳浦工作站站长

    林乙平  前亭镇镇长

    林志阳  赤湖镇镇长

     蔡海利   深土镇镇长

     刘镇洁  六鳌镇镇长

     卢海堤  旧镇镇镇长

       蔡睿遒  佛昙镇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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