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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大亭路(绥东花园安置房段)道路工程办理建设用地供地的批复

浦政地〔2025〕155号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大亭路(绥东花园安置房段)道路工程办理建设用地供地的请示》(浦自然资〔2025〕228号)收悉。为推进城区发展,完善区域路网布局,同意将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浦县2025年度第十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5〕697号)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0.5514公顷,以划拨方式提供给福建龙睿建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大亭路(绥东花园安置房段)道路工程建设用地,其四至及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该项目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次干路)。

该项目用地为划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具体用地手续由你局及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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