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认真做好2026年度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工作的通知》(闽乡振项目函〔2025〕533号)要求,现将组织筛选申报2026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组通〔2023〕24号)明确的扶持对象条件,研究确定2026年度扶持村名单和具体扶持项目,其中2018年至2025年已获得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支持的村(附件1)、年集体经营性收入达50万元及以上的村,一般不再纳入此轮扶持范围。
二、工作要求
请各乡镇场按照优中选优、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审核把关申报证明材料,确保申报情况属实、数据准确无误,组织符合条件的村填报《2026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扶持村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2026年1月8日前将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fpb3203198@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余林璇,13123329696
附件:1.漳浦县2018-2025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台账
3.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
4.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认真做好2026年度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工作的通知
5.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
6.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
漳浦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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