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海洋经济与渔业发展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海洋经济和渔业发展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推进我县海洋经济发展,开展海洋经济试点示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海洋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的建议,指导推动渔业产业结构、产业布局调整。协调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休闲渔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三)推动海洋经济科技创新,负责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及信息发布等。
(四)负责编制海洋经济和渔业渔政有关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投资项目需求和财政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
(五)组织实施海洋与渔业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和节能减排,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按分工提出海洋与渔业有关科研、技术推广项目建议,承担有关重大科研、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组织实施工作。指导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六)依法监督管理水产品质量安全、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它投入品的使用。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承担渔业统计监测工作。
(七)组织实施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指导水产健康养殖,组织水产养殖污染防控工作。负责水产苗种管理。承担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相关工作,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
(八)组织实施渔业捕捞许可制度。负责捕捞渔船、渔机、渔具的监督管理,组织渔船装备更新改造。承接上级远洋渔业开发与管理相关工作,推动远洋渔业发展。
(九)负责渔业资源、水产种质资源和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休渔禁渔制度,指导水生生物资源增殖。协助开展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和评估,按规定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十)承担我县渔港监督管理职责,指导渔业航标、渔业船员、渔业通讯管理,组织渔船渔港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承担维护渔业生产秩序,指导监督渔业执法工作等职责。指导渔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十一)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渔港、渔业船舶(含休闲渔业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承担职责范围内的渔业应急处置和渔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参与渔船涉外涉台事件处理,承担渔事纠纷处理工作。
(十二)负责海洋渔业防灾减灾工作。参与海洋观测预报和海洋灾害预警报。组织海洋灾害对渔业的影响评估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十三)按分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海洋、渔业对外以及对台港澳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县海洋与渔业局要加强对海洋经济发展的协调,参与推进实施海洋强县战略,加强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推进海洋经济发展。加快转变渔业发展方式,提升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水平,加快渔港经济区建设,促进渔业产业振兴。强化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强化渔政渔港监督,促进渔业生态良性发展。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农业农村局有关职责分工。在动物诊疗机构管理方面,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物诊疗机构监督管理,县海洋与渔业局配合县农业农村局监管专门从事水生生物疫病诊疗机构。在兽医管理方面,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统一组织、指导执业兽医的资格考试并负责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监督管理。在渔用兽药管理方面,县农业农村局统一负责兽药监督管理工作;县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推荐参与渔用兽药评审的渔业领域专家,参与制定水产养殖允许使用、禁止使用药物及水产养殖处方药目录,组织、指导水产养殖中的兽药使用、兽药残留检测和监督管理以及违法用药的行政处罚。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管方面,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含畜禽和水产饲料及其添加剂)在生产和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并负责畜禽饲料及其添加剂在养殖投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县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水产饲料及其添加剂在水产养殖投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
2.关于野生动植物保护职责分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园林内野生植物的监督、管理工作;县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县林业局主管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工作,主管林区内野生植物和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其他野生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 3.关于野生中药材管理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工作;县林业局、县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同做好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化、效能、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起草机关重要文稿。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负责机关行政后勤等工作。组织协调政策研究,负责牵头推进渔业经营体制改革与建设。负责党建、组织、宣传、作风、意识形态、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海洋经济与计划财务股。拟订海洋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海洋经济项目实施以及区域间和部门间的产业合作,开展海洋经济试点示范工作,承担“智慧海洋”相关工作。协调推进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负责相关海洋产业项目建设的规划、指导和管理。负责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调查、分析评估及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海洋经济与渔业行业科技发展政策、规划。负责组织推进海洋经济与渔业科技创新工作,组织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推广和节能减排技术研究及成果转化、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等工作。负责对相关科技项目建设的规划、指导和管理。组织对外和对台港澳渔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调有关海洋经济与渔业涉外涉台事务;负责组织编制海洋经济和渔业渔政相关项目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海洋经济与渔业重大建设项目(含渔港)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核申报。组织编制部门预决算,管理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工作。承接上级申请国际金融组织渔业贷款项目的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基本建设的清查核算,监督指导直属单位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海洋经济与渔业统计核算。
(三)安全监管与防灾减灾股。牵头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全县性渔业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渔船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业生产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处置、救援;参与指导休闲渔业船舶和涉渔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海洋观测预报体系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海洋生态预警监测、灾害预防、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布警报和公报,组织编制并实施海洋渔业灾害应急预案,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负责渔业灾情统计,组织协调渔业灾后恢复生产;负责对防灾减灾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规划、指导和管理。
(四)渔业与质量监督股。拟订渔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渔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水产养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组织实施水产养殖证和苗种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承担水生动物防疫检疫、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渔业节能减排和标准化生产工作。按规定监督管理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投入品的使用,依法承担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水产品市场加工、品牌培育相关工作。实施渔业资源保护管理相关制度,指导、监督水产种质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管理。组织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海洋牧场建设。负责对水产养殖及相关项目建设的规划、指导和管理。协调推进休闲渔业的发展。指导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负责水产养殖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处置,参与处理渔事纠纷。组织水产养殖污染防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承担渔业水域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五)渔船渔港管理与审批股(加挂法制股牌子)。组织实施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船网工具指标控制、渔业资源总量控制和限额捕捞制度,组织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监督管理渔船、渔港、渔机、渔具。协调渔船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渔业航标、渔业船员、渔业通讯管理工作。承接远洋渔业开发与管理相关工作。承接特定水域渔业管理相关工作,监督执行有关国际渔业条约和周边国家渔业协定,参与渔船涉外涉台事件处理。负责渔事纠纷处理工作。负责对渔港及相关项目建设的规划、指导和管理;承担具体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咨询和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听证工作;承担信访工作;指导监督渔业执法工作。
三、领导分工
黄进源,男,1977年1月出生,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海洋与渔业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1、党组书记、局长黄进源:主持局全面工作。
2、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建德:协助局长抓好机关党建、局机关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宣传等工作,分管行政许可审核审批、“放管服”改革、渔港项目建设,协调军民融合、共青团、妇联等工作。分管股室(单位):局渔船渔港管理与审批股(法制股),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3、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榕鑫:协助局长抓好财务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组织人事(职称)、计划财务统计、绩效评估、人才工作、档案管理工作,分管渔业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海洋与渔业执法、海上渔业管控、渔船污染防控,协调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系统管理、渔船船员技术技能培训考核等工作。分管股室(单位):局办公室、海洋经济与计划财务股、局安全监管与防灾减灾股(执法股),海洋与渔业服务中心,预警中心。
4、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陈唐盛:分管综治平安、扫黑除恶、综治巡防等工作,超规划养殖清退、海洋经济发展、海洋科技、对外合作、改革创新、招商引资、局下属企业等工作。分管股室(单位):渔业经营服务站。
5、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林剑军:分管渔业产业开发管理、水产品质量安全、渔业污染和渔业赤潮防治、渔业资源环境监测和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水产苗种管理、渔业及水产品统计、项目建设、渔民技术技能培训考核。分管股室(单位):局渔业与质量监督股、水产技术推广站、海洋环境监测站(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6、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驻自然资源局纪检组副组长张碧志: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7、四级调研员柯文伟:协管办公室工作。
8、一级主任科员林武强: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渔业保险、工会。分管股室(联系单位):工会、渔业互保协会。
9、一级主任科员蔡振阳:负责海洋与渔业文化、行业社团、城区卫生责任区、党员“双报到”、精准扶贫、干部挂钩帮扶困难户等工作,新农村建设、综治巡防等工作。分管股室(联系单位):青年志愿者协会、渔业系统行业学(协)会。
10、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陈贤亮:负责执法、法治建设等工作。分管股室(单位):局渔船渔港管理与审批股(法制股)。
11、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大队二级主任科员郑向阳:负责项目建设、信访、12345工作,协管执法工作。
四、联系方式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鼎元南路87号
传真:3200963;邮箱:zpxhyj@126.com
联系电话:0596-3222074;24小时值班电话:0596-389911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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