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漳浦县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 |||||
| 序号 | 政策名称 | 申领(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受理机构及联系电话 | 申请方式 |
| 一、支持用人单位吸纳就业 | |||||
| 1 |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单位)。企业(单位)可申请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类人员社保补贴,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类企业只能申请本单位自用员工的社保补贴。 | 对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
1.漳浦县劳动就业中心 咨询电话:0596-3203488 | 首次申请时间: 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起6个月内 |
| 2 |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 小微企业 | 对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保险的,按小微企业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 漳浦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96-3114028 | 首次申请时间: 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起6个月内 |
| 3 | 就业见习补贴 | 经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 | 对经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就业,给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 漳浦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96-3114028 | - |
| 4 |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小微企业) |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 对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 1 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 10%(超过 100 人的企业达到 5%),并与其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 400 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2 年。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 50%的财政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 漳浦县劳动就业中心 咨询电话:0596-3200669 | - |
| 5 | 扩大社保补贴 | 重点群体(2025届高校毕业生和2023年、2024届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025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 重点群体(2025届高校毕业生和2023年、2024届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025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在重点行业领域(制造业和生活服务业)的中小徽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025年企业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符合条件的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最长可享受12个月;补贴采用“先缴后补”方式,补贴发放时间至2026年12月底。 | 1.漳浦县劳动就业中心 咨询电话:0596-3203488 2.漳浦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96-3114028 | |
| 6 | 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 | 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2026年2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不低于2025年12月的85%)、2026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2026年2月用电量不低于2025年12月的80%)的规上工业企业 | 以2026年2月企业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基数,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漳浦县劳动就业中心 咨询电话:0596-3203488 | 1.不在“免申即享”名单内的规上工业企业,根据奖补条件自行评估,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3月31日前向经办机构申请奖补并提交《春节当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申报审核表》 2.因人员死亡或退休导致失业保险参保情况不符合条件的企业,需在3月31日前向经办机构提交以下补充材料:死亡人员的死亡证或火化证,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定表。死亡或退休人员在2025年12月的失业保险必须为参保缴费状态,审核通过后,在计算企业2026年2月参保人数与2025年12月参保人数比值时,这两类人员可计入2026年2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以上材料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 |
| 7 | 外出招聘交通及食宿补助 | 参加由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外出招聘的漳州市民营企业 | 按照每家企业省内不高于3000元、省外不高于6000元的标准,给予外出招聘交通及食宿补助,实际发生费用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费用补助。同一家企业同一年度内参加多次人社部门组织外出招聘活动的,可以享受多次补助。 | 漳浦县劳动就业中心 咨询电话:0596-3200669 | 政策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 |
| 8 | 线下招聘会活动补助 | 漳州区域内的各类大中专院校(含技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组织单位”) | 省内招聘会按照每个展位500元的标准,省外招聘会按照每个展位1000元的标准,给予组织单位线下招聘会活动补助。 | 漳浦县劳动就业中心 咨询电话:0596-3200669 | 组织单位在开展线下招聘会活动前,需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提交《线下招聘会活动方案》,活动方案包括线下招聘会活动时间、场地基本情况、场地展位布置、参会企业名单及招聘岗位信息、现场安保等。方案经经办机构初审、同级人社部门复审后方可执行。 |
| 9 | 直播带岗活动补助 | 漳州区域内的各类大中专院校(含技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组织单位”) | 按照每场直播带岗活动1万元的标准给予组织单位直播带岗活动补助。 | 漳浦县劳动就业中心 咨询电话:0596-3200669 | 组织单位在开展直播带岗活动前,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提交《直播带岗活动方案》,活动方案包括直播活动时间、地点、参会企业名单及招聘岗位信息、直播活动流程等。方案经经办机构初审、同级人社部门复审后方可执行。 |
| 二、支持企业减负稳岗 | |||||
| 10 | 返乡返岗交通补贴 | 事先报备的企业 | 2026年2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对采取“点对点”包机包列包车方式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输送新老员工返乡返岗的漳州市企业,按企业包机包列包车费用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0万元。费用含包机包列包车费用、包车送员工到动车站、机场的交通费和包车接员工从动车站、机场到单位的交通费。 |
漳浦县劳动就业中心 咨询电话:0596-3200669 | 企业在“点对点”包机包列包车输送员工前,向营业住所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备并提交《“点对点”输送员工报备表》,并在输送员工计划完成后的30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请。 |
| 11 |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 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 |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其中:单位缴费费率0.5%,个人费率0.5%。 | - | 执行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
| 12 |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 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2024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 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 | 漳浦县劳动就业中心 咨询电话:0596-3221397 | 政策执行期限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资金兑付期限至 2026 年 3月 31 日。 |
| 三、支持创业带动就业 | |||||
| 13 |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 属于重点就业群众: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 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 30 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 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 50%的财政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 漳浦县劳动就业中心 咨询电话:0596-3200669 | 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 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
| 14 | 一次性创业补贴 |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返乡农民工等3类人员 | 3类人员首次在在漳州市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实体、网店),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当前仍在正常运营。申请人在所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以用人单位参保)缴纳社会保险(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满3个月,个体工商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个月,申请补贴时仍在参保状态。 符合条件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每位创业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补助,每份营业执照只能申请一次补助。 |
1.漳浦县劳动就业中心 咨询电话:0596-3200669 2.漳浦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96-3114028 | |
| 四、支持劳动者灵活就业 | |||||
| 15 |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 就业困难人员(自愿申请认定)指具有福建省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我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以下人员: ⑴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⑵持《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⑷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⑸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⑹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新被征地农民;⑺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⑻农村居民中持《残疾人证》人员;⑼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⑽在册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在漳州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给予实际缴费额50%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补贴。社保补贴采取先缴后补方式,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36个月)。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补贴可享受月数合并计算,即只申领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补贴其中一项或两项同时申领的,均纳入补贴申领月数计算。 | 漳浦县劳动就业中心 咨询电话:0596-3221397 | |
| 16 |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50%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 漳浦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96-3114028 | |
| 五、支持开展(参加)培训和服务 | |||||
| 17 | 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 我市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失业、就业、培训等实名制登记 的城乡劳动者(含在漳就业的外市来漳务工人员、港澳台人员, 不含机关事业在编人员、非毕业学年在校生、已依法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人员,下同)。职业培训补贴实行“先垫后补”和“信用支付”等办法,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得重复享受。 | 城乡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后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的,给予基础标准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即见证补贴), 具体标准如下:初级工(五级)每人700元;中级工(四级)每人1000元;高级工(三级)每人1500元;技师(二级)每人2000 元;高级技师(一级)每人3000元。专项能力证书每人500元。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以下简称六类人员), 补贴标准为基础标准上浮20%。根据产业发展 和培训对象需求,定期发布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指导目录,明确急 需紧缺职业(工种)技能培训项目,对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为基础标准上浮20%。 | 漳浦县劳动就业中心 咨询电话:0596-3203488 | 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福建省内人社部门备案核发)的城乡劳动者,可在发证日期12个月内通过微信小程序"福建省职业培训小助手",待查看证书信息成功同步到后可申请补贴。 |
| 18 | 项目制培训补贴 | 政府认定的培训单位 | 支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按项目制等方式,向政府认定的培训单位整建制购买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项目,对城乡劳动者,特别是六类人员和行业急需紧缺人员开展培训。其中:就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予以补贴;就业技能培训获培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学时25元,补贴最高不超过80 学时。创业培训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900元/人。 | 漳浦县劳动就业中心 咨询电话:0596-3203488 | |
| 19 | 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 参加失业保险36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 取得福建省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库中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相应领取 1000元、1500 元、2000 元的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 1 次,不得和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已持有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或享受相应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证书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申请时取得参保地所在设区市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在此基数上增加2次补贴次数,补贴标准停止执行上浮规定。 | 漳浦县劳动就业中心 咨询电话:0596-3221397 | 在证书批准日期(发证日期)起的12个月内,通过微信小程序"福建省职业培训小助手"申请补贴。 |
| 20 | 企业岗位技能培训补贴 | 参保企业 | 对企业新录用的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 能力证书的,按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对经培训获得培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原则上每人500元(每学时25元,不低于20学时),属于六类人员或急需紧缺职业(工 种)技能培训项目范围的,补贴标准为基础标准上浮20%,即600元/人。同一企业为同一职工开展岗前培训不得超过1次。 | 漳浦县劳动就业中心 咨询电话:0596-3203488 | |
| 21 | 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 | 省市人社部门认定通过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 | 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重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含技师学院及高级技工学校职业训练院、职业技能提升实训基地和产业链头部企业实训基地等职业技能提升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支出。补贴标准按照省市补贴标准执行。 | 漳浦县人社局考核奖惩培训股 咨询电话:0596-3201593 | |
| 六、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小微企业就业 | |||||
| 22 | 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 | 毕业年度或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时间认定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 | 毕业年度或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执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就业,2025 年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首次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2026 年 3 月 31日前已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满 3 个月后,按每人 3000 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每人最多可享受一次。 | 漳浦县劳动就业中心 咨询电话:0596-3221397 | 受理期限截止 2026 年 6 月 30 日 |
| 七、加强困难人员就业帮扶 | |||||
| 23 | 公益性岗位补贴 |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其中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 | 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需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被县级以上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且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按规定设置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人数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对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后仍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重度残疾人等,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并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备案,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 | 漳浦县劳动就业中心 咨询电话:0596-3203488 | (1)用人单位初次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或新开发公益性岗位时须向人社部门申报并填写《用人单位招用公益性岗位申请表》。(2)用人单位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向公共服务机构申请上季度公益性岗位补贴,并提供上述除《用人单位招用公益性岗位申请表》外的其他申请材料。 |
| 24 | 失业保险待遇 | 申领对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每满一年领取2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期限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按照当地法定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 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未缴纳个人部分失业保险费,且连续工作满1年的,可以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每满1年,可领取1个月当地法定最低工资60%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补助期限最高不超过24个月。但农民合同制工人已自愿缴纳其个人部分失业保险费的,符合相应条件,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
受理机构:漳浦县劳动就业中心 咨询电话:0596-3221397 | (1)网上申领方式。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申领失业保险金。如失业人员有手工分解缴费年限,应于申领前将本人的《福建省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凭证》携带到经办窗口补录。 (2)窗口申领方式。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凭身份证、本人银行卡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如失业人员有手工分解缴费年限,应将本人的《福建省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凭证》一并携带到经办窗口补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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